文◎釋常露法師

  「宗教立法」這個議題在我國已經討論了非常多年,這十多年來,內政部也曾順應民意,先後多次擬訂《宗教團體法》草案,經行政院通過後,送交立法院審查;但這幾次的《宗教團體法》草案都因諸多條文的行政管制密度過高,有侵犯《憲法》所保障的「信仰宗教自由」之虞,而受到宗教界及法界人士的反對,認為人民有信仰的自由,政府不應過度干預。

  「民國106年7月23日」這一天,宗教團體在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行了一場史無前例,名為「史上最大科、眾神上凱道」的宗教團體遊行活動,聚集了上萬名宮廟團體和道教信眾,一起對執政者(民進黨政府)喊出宗教界捍衛信仰自由的心聲,這場活動除了主張「捍衛信仰、守護香不能斷火」外,也是對於當時內政部於106年6月間再次提出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內容表達不滿。這一天可說是台灣宗教人權覺醒的開始,而內政部也從善如流,決定緩推《宗教團體法》草案,直至取得社會共識為止。

  如今四年過去了,政府對於「宗教立法」仍舊欠缺積極有效的作為,雖然在民國107年10月間,由前立法委員王金平與三十六位跨黨派立委共同連署,提出了《宗教基本法》草案,並完成一讀,然而在有心人士及對宗教有偏見的少數立委刻意運用網路、媒體帶風向醜化、曲解操弄之下,《宗教基本法》草案最後終告無疾而終,非常令人惋惜。

保障宗教人權,不應無條件要求宗教團體財務透明

  其實宗教界從不反對宗教立法管理,反而更希望能有明確的規範讓大家可以依循,然而政府在立法之前,也必須深刻了解宗教界所面臨的難題與想法,《宗教團體法》草案之所以會受到宗教界、人權團體反對的原因,主要在於行政過度干預,多數條文已侵害宗教團體「人事自主」精神及宗教團體「財務自主」。

  許多人更莫名地打著「財務透明」的旗幟,要求「宗教團體財務應強制公開透明」,並將「財務不透明」與我國的「洗錢漏洞」做不當的聯結,然而宗教團體並不是營利事業,大部分的財源多是經由信徒基於信仰和認同所做的捐獻,希望藉此讓宗教團體能為社會提供更多神聖性的服務。信徒捐獻則牽涉到個人「隱私權益」,並沒有義務要向不相干的其他民眾公開,強制公開反而有違《憲法》對於宗教團體「隱私」之基本人權的保障。

  此外,不論是「宗教財團法人」、「宗教社團法人」,其財務涉及稅務部分,原本即受政府依法監督,且《監督寺廟條例》第9條也有規定:「寺廟收支款項及所興辦事業,住持應於每半年終報告該管官署並公告之。」,因此,政府相關單位對於宗教團體的財務現況均能掌握,卻放任「洗錢漏洞」這種不實言論的攻擊,根本就是對宗教團體的一種污衊與嚴重誤解。

  因此,我們認為宗教團體僅需對於捐贈的信徒提供一個可供查詢的機制,並不需要以「財務透明」為由而向不相干的其他民眾公開,以免違背《憲法》中關於「隱私」之基本人權的保障,更何況,完全公開違反「財不漏白」,且表露捐款人的宗教態度……等,都會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紛爭。

政府應重視宗教土地政策並儘速開放寺廟補辦登記

  日前宗教團體在提出的「宗教人權影子報告」中,也提及應妥適規劃宗教團體的「宗教用地」,政府長期忽視宗教團體的用地政策,宗教團體想合法取得並使用宗教土地的法令繁雜且過於苛刻,加上《國土計畫法》業已實施,宗教寺廟用地合法化的問題已刻不容緩。由於我國不動產物權採登記制度,因此「登記主體」為宗教團體成為能否取得宗教用地的重點,寺院宮廟要如何確立合法性的主體,相關主管機關也未提供處理方法。
  
  政府雖曾幾次辦理寺廟補辦登記,但因宣導不足又門檻過高,至今仍有許多寺院宮廟未完成登補辦登記,這些尚未完成補辦登記的寺院宮廟將來要如何合法擁有不動產,依舊無法得到完整的解決方式,政府主管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並再擴大補辦一次寺院宮廟登記,積極輔導尚未完成寺院宮廟登記的宗教團體能夠儘速合法化,並協助宗教團體取得「登記主體」資格,以確保其在《國土計畫法》等相關法律規範下,能夠順利合法取得「宗教用地」,以達到宗教團體永續發展的目的。

  宗教可說是人民心靈的守護者,是難能可貴的珍寶,我們期待政府能正視宗教團體的心聲,儘速完成《宗教基本法》的立法,進而再訂立《宗教團體法》等相關宗教法規,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落實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以及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的精神。讓「信仰宗教自由」在美麗的寶島──台灣獲得實現,並使台灣的宗教團體保有完善健全的發展空間,脫離凡塵俗事的干擾,致力於宗教教義的推展,提供國人「精神食糧」,安定「世道人心」!(本文出自《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

文章連結:財務不透明=洗錢漏洞? 法師:政府放任不實言論攻擊,根本就是對宗教團體的一種污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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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紀念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仉桂美、彭堅汶、周志杰、吳威志、陳贈吉出版日期:2021/09/13
書號:3B17
定價:300元

  民國106年7月23日,因《宗教團體法》草案訂定、減香、滅香等議題造成軒然大波,令宗教界發起「眾神上凱道」活動,這一天,宗教界訂為「宗教人權覺醒日」,這一年,也被訂為宗教自由覺醒元年。四年過去了,宗教界期待的《宗教基本法》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後,因種種原因,仍毫無進展。隨著《國土計畫法》的施行,宗教用地何去何從,令寺院、宮廟忐忑不已。《宗教團體法》草案雖停滯不前,但對宗教團體的管理,政府一直放在心上。有對宗教界友善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立法,也有憂心宗教界財務的資恐、洗錢研討會。本書邀請宗教師、人權專家、法律學者、律師,探討宗教團體的財務、用地及未來,並針對台灣宗教自由覺醒日四週年、《宗教基本法》訂定之必要性,加以分析與論述。

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台灣如何落實聯合國宗教人權保障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釋見輝、高思博、李永然、周志杰、李建忠、吳任偉、鍾亦庭
出版日期:2020/12初版
書號:3B16
定價:250元

  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宣告《監督寺廟條例》第8條、第2條第1項違憲,導致宗教團體管理缺乏法制化,而宗教相關法規也遲遲未能訂定,政府與宗教團體一直未能取得共識。政府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6條提出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宗教團體及民間團體也分別對此提出「平行報告」(或稱:影子報告),提出建言,為宗教法制化及落實兩公約的宗教人權而努力。本書邀集宗教界人士、專家、律師、學者,共同探討此樁國內宗教人權發展之大事,與讀者一起見證我國宗教人權發展的這段歷史!

宗教自由之維護與宗教用地之保障——宗教人權覺醒三週年建言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無修、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高思博、周志杰、李建忠、林明龍、陳贈吉、鍾亦庭、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
出版日期:2020/08初版
書號:3B15
定價:350元

  近幾年來,許多法案直接或間接地波及、影響,甚至直衝著宗教而來,宗教界進一步覺醒,必須建立《宗教基本法》,才得以面對各項法案。尤其《國土計畫法》實施,對宗教用地的衝擊更鉅,如何令宗教用地合法化,更令宗教界憂心忡忡。本書由宗教界、法律界、學界各界人士從各界觀點,詳述宗教界未來的需求及展望。本書共分五章分別是「宗教人權覺醒的回顧與前瞻」、「宗教基本法的訂立與宗教人權之覺醒」、「國土計畫法與宗教用地之探討」、「宗教團體財務及資訊公開與合憲性探討」及「宗教人權之保障」。

宗教法制與宗教自由覺醒——從國土計畫法與宗教用地談起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
出版日期:2019/10初版
書號:3B14
定價:300元

  我國社會宗教事務蓬勃發展的背後,其實還隱藏了許多尚待解決問題,其中「宗教用地」跟「宗教建築」是數十年來困擾宗教界的重要問題之一。長期以來讓宗教團體衍生出許多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也讓社會大眾對於部分宗教團體存在有「違建」、「占用山坡地」、「占用國有地」等負面印象,這種現象並不利於我國的宗教發展。
  而我國《國土計畫法》已從民國105年5月1日開始施行,內政部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告之「全國國土計畫」,已於民國107年4月30日開始實施;而直轄市、縣(市)之國土計畫,依據同條規定應於民國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並於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即民國111年5月1日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影響宗教用地更是深遠。
  本書內容涉及「在於《國土計畫法》之施行與宗教用地之確保」與「從速制定《宗教基本法》,彰顯我國宗教自由的保障」等議題,由淨耀法師、法藏法師、宏安法師、常露法師、見引法師、李永然律師、李建忠庭長、吳威志教授、周志杰教授及陳贈吉律師等宗教界、人權界及法學界人士一起完成本書。

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林岱樺、馬文君、陳清秀、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施展
出版日期:2018/12 初版
書號:3B13
定價:300元

  《宗教基本法》該不該制定?該法真的凌駕於憲法之上嗎?世界各國對宗教團體的態度如何?為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彰顯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立國」精神,本書邀請多名立法委員,以及宗教界、學術界、司法實務界人士,針對《宗教基本法》與「宗教自由」等相關議題,撰文進行討論。細述為何要制定《宗教基本法》、世界各國有關宗教團體的立法例、《宗教基本法》未來制定方向,讓我國成為華人社會中保障宗教自由法制的典範!

宗教自由的保障與宗教團體的法制化——從訂定宗教基本法談起

作者: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鄧衍森、張永明、李建忠、林明龍、李永然、陳贈吉
出版日期:2018/05 初版
書號:3B12
定價:350元

  宗教,一個特殊的存在!歷史上,因宗教而開戰的大大小小戰役,多不可數!就是現今,也常聽聞因信仰不同而起紛爭。但,宗教信仰卻深植人心,能有效地約束社會大眾的行為,甚至可影響社會大眾的健康,降低國家的負擔,加上信徒者眾,宗教領袖對信徒影響力不可小覷。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保障宗教自由,就成為一大課題。本書邀請多位宗教界、法界、學界人士,探討在保障宗教自由的前提下,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研析世界各國面對宗教立法的態度與法規,作為我國建立宗教法制化的參考。同時建議政府應先確保宗教自由,宜先制定《宗教基本法》,確立宗教自由保護之內涵及架構,進而再將各種不同組織形態的宗教團體予以納入規範,徹底建立我國宗教團體法制化。

台灣宗教自由的覺醒——從宗教團體法到宗教基本法的訂定

作者:釋如本、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陳清秀、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7/12 初版
書號:3B10
定價:300元

  宗教界該不該加以管理?又要如何管理?《宗教團體法》草案在行政院、立法院幾番進出,卻一直未有定論,癥結在哪?內政部於民國106年6月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引起軒然大波。宗教界首次團結提出建言,希望政府先制定《宗教自由基本法》保障權益,再訂定其他相關法案。本書邀集宗教人士、教授、律師共同針對宗教立法一事提出看法加以探討,並針對《宗教團體法》及《宗教自由基本法》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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