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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立法院正在審議由內政部提出,並已由行政院送入立法院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內政部能主動提出此一法案,乃是為確保宗教團體的財產,殊值肯定。

  按我國《憲法》第13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同法第15條也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因此,在確保宗教自由的同時,也應維護宗教團體的財產,不被有居心的「自然人」侵吞。

  往昔有些宗教團體的不動產,礙於法令規定而暫以「自然人」名義做為「出名登記人」的情形。該等不動產之所以暫時未登記於宗教團體名下,原因有多端:或因尚未辦理寺廟登記而非屬權利主體、因法律限制而無法承受不動產,或因無力負擔移轉不動產之稅賦等,不一而足。

  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當宗教團體所有的不動產登記於「自然人」名下,將會形成「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倘若「出名人」心生貪念,而拒不移轉不動產所有權予宗教團體,或「出名人」死亡,而其繼承人不承認「借名關係」而不願配合移轉時,均會使宗教團體的財產淪為「自然人」所有,不但違背社會大眾捐款的本意,也有害於宗教團體的移轉。

  尤其最高法院曾於民國106年民庭總會決議認為,借名登記關係中,縱使出名人(即自然人)未經借名人(即宗教團體)同意,即擅自將不動產處分移轉登記予第三人,仍屬「有權處分」。於此一見解下,將宗教團體所有的不動產,盡速從自然人名下更名登記為宗教團體所有,實有其迫切性。

  在前述背景下,行政院於民國111年1月17日函請立法院審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目前正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中。依該條例草案的規定,已登記而具有法人格的宗教團體,以及未登記但已辦理籌建的寺廟,原則上均得就得就登記於「自然人」名下,而可證明為其所有的不動產,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備齊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權利歸屬」審認。主管機關應於審查後公告該不動產屬該宗教團體所有之證明文件,倘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其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就該不動產所有權歸屬有不同意見時,得於「公告期間」內,向主管機關提出「異議」。

  異議程序中,透過雙方意見交換的程序,倘若異議人對於申請人之回應未有進一步異議,主管機關將會囑託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但若雙方就不動產所有權的歸屬仍有爭議時,仍應由「司法機關」就私權糾紛而為判斷,俟法院判決宗教團體勝訴確定後,主管機關再依確定判決辦理。

  又就尚未辦理寺廟登記之寺廟、宗教團體不得承受之耕地,得辦理「限制登記」。依該條例草案規定,經辦理「限制登記的不動產」,原則上禁止所有權移轉,且不得設定「用益物權」及「擔保物權」。

  綜上說明,該條例草案就宗教團體不動產所有權歸屬沒有爭議的案件,提供了較為簡便快速的管道,透過主管機關囑託登記機關「更名登記」的方式,使不動產重新登記於宗教團體名下,以達名實相符、節省稅負,進而保護宗教團體財產權,殊值肯定。因為避免了借名登記之紛爭耗費大量司法資源,甚至造成宗教團體財產淪於自然人所侵吞,故筆者在此呼籲立法院能盡速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

  最後還要呼籲針對宗教團體之宗教自由的保障,除「財產權」外,政府應積極落實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及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所揭櫫的宗教自由維護相當重要。由於國內長期以來,主管機關以行政管制的思維,對於宗教團體進行管理及規範,然而我國既然已實施兩公約,且具國內法律效力,期盼主管機關仍應趕緊訂定《宗教基本法》草案並完成立法,揭櫫保障宗教自由之基本原則及其綱領;進而,再以此做為《宗教團體法》的架構法,儘速完成已數度進出立法院之《宗教團體法》,使台灣宗教自由的保障能具體落實,如此方符合以「人權治國」的理念,進而讓台灣能成為宗教大國而傲視全球。

文章連結:立法解決宗教不動產借名登記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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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紀念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仉桂美、彭堅汶、周志杰、吳威志、陳贈吉出版日期:2021/09/13
書號:3B17
定價:300元

  民國106年7月23日,因《宗教團體法》草案訂定、減香、滅香等議題造成軒然大波,令宗教界發起「眾神上凱道」活動,這一天,宗教界訂為「宗教人權覺醒日」,這一年,也被訂為宗教自由覺醒元年。四年過去了,宗教界期待的《宗教基本法》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後,因種種原因,仍毫無進展。隨著《國土計畫法》的施行,宗教用地何去何從,令寺院、宮廟忐忑不已。《宗教團體法》草案雖停滯不前,但對宗教團體的管理,政府一直放在心上。有對宗教界友善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立法,也有憂心宗教界財務的資恐、洗錢研討會。本書邀請宗教師、人權專家、法律學者、律師,探討宗教團體的財務、用地及未來,並針對台灣宗教自由覺醒日四週年、《宗教基本法》訂定之必要性,加以分析與論述。

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台灣如何落實聯合國宗教人權保障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釋見輝、高思博、李永然、周志杰、李建忠、吳任偉、鍾亦庭
出版日期:2020/12初版
書號:3B16
定價:250元

  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宣告《監督寺廟條例》第8條、第2條第1項違憲,導致宗教團體管理缺乏法制化,而宗教相關法規也遲遲未能訂定,政府與宗教團體一直未能取得共識。政府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6條提出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宗教團體及民間團體也分別對此提出「平行報告」(或稱:影子報告),提出建言,為宗教法制化及落實兩公約的宗教人權而努力。本書邀集宗教界人士、專家、律師、學者,共同探討此樁國內宗教人權發展之大事,與讀者一起見證我國宗教人權發展的這段歷史!

宗教自由之維護與宗教用地之保障——宗教人權覺醒三週年建言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無修、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高思博、周志杰、李建忠、林明龍、陳贈吉、鍾亦庭、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
出版日期:2020/08初版
書號:3B15
定價:350元

  近幾年來,許多法案直接或間接地波及、影響,甚至直衝著宗教而來,宗教界進一步覺醒,必須建立《宗教基本法》,才得以面對各項法案。尤其《國土計畫法》實施,對宗教用地的衝擊更鉅,如何令宗教用地合法化,更令宗教界憂心忡忡。本書由宗教界、法律界、學界各界人士從各界觀點,詳述宗教界未來的需求及展望。本書共分五章分別是「宗教人權覺醒的回顧與前瞻」、「宗教基本法的訂立與宗教人權之覺醒」、「國土計畫法與宗教用地之探討」、「宗教團體財務及資訊公開與合憲性探討」及「宗教人權之保障」。

宗教法制與宗教自由覺醒——從國土計畫法與宗教用地談起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
出版日期:2019/10初版
書號:3B14
定價:300元

  我國社會宗教事務蓬勃發展的背後,其實還隱藏了許多尚待解決問題,其中「宗教用地」跟「宗教建築」是數十年來困擾宗教界的重要問題之一。長期以來讓宗教團體衍生出許多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也讓社會大眾對於部分宗教團體存在有「違建」、「占用山坡地」、「占用國有地」等負面印象,這種現象並不利於我國的宗教發展。
  而我國《國土計畫法》已從民國105年5月1日開始施行,內政部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告之「全國國土計畫」,已於民國107年4月30日開始實施;而直轄市、縣(市)之國土計畫,依據同條規定應於民國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並於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即民國111年5月1日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影響宗教用地更是深遠。
  本書內容涉及「在於《國土計畫法》之施行與宗教用地之確保」與「從速制定《宗教基本法》,彰顯我國宗教自由的保障」等議題,由淨耀法師、法藏法師、宏安法師、常露法師、見引法師、李永然律師、李建忠庭長、吳威志教授、周志杰教授及陳贈吉律師等宗教界、人權界及法學界人士一起完成本書。

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林岱樺、馬文君、陳清秀、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施展
出版日期:2018/12 初版
書號:3B13
定價:300元

  《宗教基本法》該不該制定?該法真的凌駕於憲法之上嗎?世界各國對宗教團體的態度如何?為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彰顯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立國」精神,本書邀請多名立法委員,以及宗教界、學術界、司法實務界人士,針對《宗教基本法》與「宗教自由」等相關議題,撰文進行討論。細述為何要制定《宗教基本法》、世界各國有關宗教團體的立法例、《宗教基本法》未來制定方向,讓我國成為華人社會中保障宗教自由法制的典範!

宗教自由的保障與宗教團體的法制化——從訂定宗教基本法談起

作者: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鄧衍森、張永明、李建忠、林明龍、李永然、陳贈吉
出版日期:2018/05 初版
書號:3B12
定價:350元

  宗教,一個特殊的存在!歷史上,因宗教而開戰的大大小小戰役,多不可數!就是現今,也常聽聞因信仰不同而起紛爭。但,宗教信仰卻深植人心,能有效地約束社會大眾的行為,甚至可影響社會大眾的健康,降低國家的負擔,加上信徒者眾,宗教領袖對信徒影響力不可小覷。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保障宗教自由,就成為一大課題。本書邀請多位宗教界、法界、學界人士,探討在保障宗教自由的前提下,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研析世界各國面對宗教立法的態度與法規,作為我國建立宗教法制化的參考。同時建議政府應先確保宗教自由,宜先制定《宗教基本法》,確立宗教自由保護之內涵及架構,進而再將各種不同組織形態的宗教團體予以納入規範,徹底建立我國宗教團體法制化。

台灣宗教自由的覺醒——從宗教團體法到宗教基本法的訂定

作者:釋如本、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陳清秀、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7/12 初版
書號:3B10
定價:300元

  宗教界該不該加以管理?又要如何管理?《宗教團體法》草案在行政院、立法院幾番進出,卻一直未有定論,癥結在哪?內政部於民國106年6月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引起軒然大波。宗教界首次團結提出建言,希望政府先制定《宗教自由基本法》保障權益,再訂定其他相關法案。本書邀集宗教人士、教授、律師共同針對宗教立法一事提出看法加以探討,並針對《宗教團體法》及《宗教自由基本法》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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