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102322日中國時報A10版記者陳文信、石文南的報導,有鑑於台北房租、房價高居住不易,內政部為了緩解青年的租屋需求,有意將閒置的校舍及營區改建為青年住宅。其中,台北市萬華區的老松國小因為學生人數驟減,已經被初步鎖定為改建的對象。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北市老松國小的地點很適合,但還要經過台北市政府的同意,而且推動校舍改建,還會遭受許多家長和校方的反對,並且需經過地方政府同意,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還可以再溝通。

     老松國小周圍五分鐘車程內共有12間小學,就學人數從巔峰時期的上萬人,減少到目前只有數百人,然而校地面積卻有3.2公頃,又位於市中心,若能撥出部分校舍興建「青年住宅」,將可緩解都會區的居住需求。但計畫仍需台北市政府同意,當地家長和校方態度也尚待溝通,有百年校史的老松國小是否能搖身一變成「青年住宅」,變數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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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過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多次小隊輔,並為過來人經驗談的講師,目前為永然地政士事務所的地政士的李廷鈞,此次又以高分優異的成績,考取不動產經紀人的榜首,並獲聯合報採訪,將自身的考試經驗與讀者分享,本專訪刊登於2013年3月25日聯合報A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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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許久未走「七星山」,苗圃這路線以前假日常走,數年未來,我於2013年3月24日上午特意去走一走,並且還去竹子湖用午餐,登上七星山主峰的感覺很棒,而且有益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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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2日下午5時10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應邀至「新北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演講,講題是「建商對地上權應有之認識」。
  會議由許良助理事長主持,數百位業者與會,新北市政府張璠局長也到場,後來江惠貞立委也趕到場。演講後,現場還提問,李永然律師也逐一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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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0日晚上7時55分,李永然律師前往台北信義威秀影城,出席台北市美好人生協會--電影《志氣》的分享會,這是一部將景美女中拔河隊勇奪世界冠軍的故事改編而成,結合歡笑與淚水的青春電影,現場並邀請到本片張柏瑞導演親臨現場與會友們共同分享這部電影的心得,李永然律師並以美生會副理事長的身分致贈禮物予張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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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2320日工商時報A21版記者崔慈悌的報導,監察院經過調查發現經建會之下的「國發基金」擁有台北市精華地區15筆房地,依據去年的公告現值即逾新台幣41億元,但卻長期閒置、長滿雜草,於民國102321日通過糾正案,而經建會則表示,已經透過設定地上權等方式進行開發。

  監察院於民國102319日通過監察委員吳豐山的提案,認為經建會身兼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的成員卻對自己經管的基金資產嚴重閒置。根據查核,發現該基金固定資產中有一筆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等103筆土地,面積約有20388坪,以及台北市寶慶路3號聯合辦公大樓等49筆房屋及建築,面積約10786坪,另外位於中山區共15筆房地,長期荒蕪閒置,導致髒亂殘破不堪。

  依據調查,除了兩筆道路用地外,其餘都是住宅區或住商混合使用分區的土地,共計13073平方公尺,依據101年公告現值計算,閒置土地資產總額已高達415千餘萬元,但近10年來管理績效卻只有新台幣3600多萬元。經建會表示由於本來構想將松山區民生段的土地交換外交部中山區長安段土地,供該會整體規劃興建大樓,但未獲立法院通過,加上經建會歷任主委想法不同,導致遲遲未能積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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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2315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何蕙安和工商時報A9版記者吳瑞達報導,大陸中央電視台於「315」專題節目裡面踢爆,大陸知名的企業「華華集團」使用不合標準的海砂混凝土,包括深圳第一高樓「平安金融中心」和深圳地鐵等知名建設均有可能受害。

    其報導中主要透漏廣東省最大的城市改造「華華大沖村」使用海砂混凝土,該建案大量使用海砂,由於海砂中超標的氯離子,導致樓房樓板開裂、牆體裂縫嚴重,每逢雨天滲水不止。據了解,由於深圳近年來發展快速,每年都有大量的房屋和公共設施在建,開發商為了追求利潤,大量撈採成本低廉的海砂,造成海砂屋橫行。

    根據報導,深圳市長許勤表示將要求展開地毯式排查,並於近日公布突擊檢查的結果。該大沖村改造案於2011年底動工的「都市更新案」,包括一座五星級酒店、兩座四星級酒店及一座超大購物中心,還有一座樓高300公尺的地標性商業大樓,為深圳「十二五」期間5大指標性「都市更新」專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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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6日晚上6時30分,李永然律師應孟義超團長之邀,前往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參加「中正校友震撼管樂團2013春酒聯誼晚會」,游前行政院長也出席致詞,晚會氣氛熱絡,我和校友們渡過一個愉快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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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2313日自由時報A5版記者張舒婷、經濟日報A23版記者吳泓勳、聯合報AA1版記者林政忠和工商時報A5版記者林淑慧的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日前查獲首宗以法拍屋逃漏奢侈稅,犯案主謀標購桃園地區的法拍屋,並透過人頭戶快速轉賣,藉此漂白法拍屋標示,並以市價賣出賺取高額價差,犯案主謀遭罰新台幣300萬元,且移送檢調查辦。

  據了解,這位投機客找了兩位臨時工當人頭戶買家,第一位人頭戶先登記為法拍屋所有權人,另一位再出面承購。由於兩位人頭戶都是自用住宅,因此不用課徵「特種勞務貨物稅」即「奢侈稅」,並且在第二次轉手後,房屋的「法拍」註記登記即塗銷,可以正常價格出售,在六個月內轉手兩次,賺取價差高達新台幣160餘萬元。

  對此,北區國稅局局長表示,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規定,該投機客將遭處2.5倍的罰鍰,並且利用他人名義從事交易、隱匿財產或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最重可以處5年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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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14日下午,我赴醫院為一位當事人撰擬「代筆遺囑」。「遺囑」是身後事的交待,做為一位立遺囑人,最期盼的莫非是自己百年之後,身後的家人均能平安無事,切莫紛擾。
  善用「遺囑」是正確的觀念,寫遺囑也應符合法律的規定,才不會發生「無效」或侵害「特留份」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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