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人權議題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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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羅調查結果分析

  103年度普羅調查結果顯示:有關經濟人權的保障程度,認為「非常好」的占2.6%,認為「好」的占16.9%,合計有19.5%的民眾給予經濟人權正面的評價,此一比例與102年度的19.4%差不多。

  至於民眾認為經濟人權保障程度「不好」的比例是29.9%,「非常不好」的占35.3%,合計有65.2%民眾給予負面的評價,此一比例低於102年度的69.1%。但普羅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於經濟人權給予負面評價的百分比和往年一樣,依然是所有人權指標中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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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人權的相對表現:一般民眾隨機抽樣調查

  這次勞動人權在十一項人權指標中,仍與經濟、司法、文化教育及環境人權,同屬敬陪末座的人權項目之一。民眾對勞動人權表現持負面評價的比例(48.3%),僅次於經濟人權(65.2%)及環境人權(53.6%),仍高居負面評價的第三名。

  今年民眾對勞動人權的評價認為進步的比例持續增加。首先,前年持正面評價的比例是27.9%,去年提高到30.3%,今年更進一步上升到33.5%;而同時持負面評價的比例,去年是56.5%,今年減少到54.4%。簡而言之,正面評價的人數增加,負面評價的比例也持續減少,意味著在民眾的經驗與觀感中,勞動人權的確在改善。當然,此觀感與經驗是對應客觀勞動環境的改善,還是主觀期待放低所致?仍需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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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調結果

  相對於2013年的民調中湧現出人民對司法人權失望的情形,2014年的民調結果,呈現出人民對司法人權正燃起信心之火,但如果和往年的數據比較或和其他的人權指標數據比較,司法人權仍有諸多值得改進之處。

二、司法人權指標已從谷底翻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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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人權保障的泥淖

  從103年度普羅調查來看,主觀或客觀感覺今年政治人權比去年「非常好」及「好」的各占11.4%及36.4%,總計是47.8%,已近半數。即接近半數的普羅大眾還是覺得台灣的政治人權是良好的;相較於「非常不好」的16.8%、「不好」的12.3%,總計是29.1%,也就是約三分之一弱的人表示政治人權情況不好。如果政治人權是代表台灣民主評價的一個指標,顯然有略接近半數的人持肯定態度;有較低於三分之一的人持否定態度。

  但是如果以102年當作比較的基點,則103年表示「進步很多」及「有進步」的為13.5%及10.1%,共計23.6%;相較於「有退步」及「退步很多」的各為15.7%及4.6%,共計20.3% ,雖然認為「進步」的百分比仍多於「退步」,不過差距僅三個百分點多。再比較認為102年到103年人權保障程度「差不多」的則占38.2%,此即近四成的人在主客觀上認為,從去年到今年人權並沒有明顯的進步與退步。當然,可以據此認為政治人權「停滯不前」,但另一種詮釋,也可以說是台灣的民主政治遭遇瓶頸,即使去年發生洪仲丘事件、今年的太陽花學運引發大家認為是「不同類型」的社會運動,進而批判「代議政治」的失靈或失能,但即便如此,民主政治或者在保障政治人權上能夠有結構性的突破嗎?從普羅調查的數字來看,台灣和世界其他民主國家都陷在民主「失靈」、「失能」的瓶頸和泥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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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解我國實際人權保障與發展狀況,中華人權協會自1991年起舉辦台灣地區年度人權指標調查。調查採問卷評估方式,內容包括:「政治」、「司法」、「勞動」、「經濟」、「文教」、「環境」、「婦女」、「老人」、「兒童」、「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等十一個人權項目。希望藉由調查結果的公布,顯現台灣地區人權現況,進而喚起社會大眾共同關心,並督促我國人權進步與發展。調查成果除可作為政府制定政策方向的依據外,也可提供未來政府製作國家年度人權報告的重要參考。

  1991年本會所做的「台灣人權指標調查」,共分「政治」、「經濟」、「社會」、「文教」、「司法」與「婦女」六項指標;1997年增加「兒童」人權指標;1998年增加「老人」人權指標;1999年增加「環境」人權指標;2001年增加「勞動」人權指標及「身心障礙者」人權指標;2007年為了解原住民人權現況,並提升我國對原住民人權的重視,增加「原住民」人權指標,使指標調查擴展到十一個項目,是國內人權團體所做的調查中項目最多且最為廣泛的研究報告。

  在研究方法上,為更精確呈現我國人權現況,自2006年起委託政治大學高永光教授進行調查與評估,採用「普羅(Proletariat)調查」與「菁英(Elite)調查」兩種研究方法並行的調查方式。普羅調查採電話調查方式,訪問大約一千個左右的有效樣本,以95%的信賴區間,最大可能抽樣誤差控制在正負三個百分點左右;菁英調查則採用德慧調查法(Delphi Method),由專家學者基於專業的訓練與實際工作環境的接觸,給予較深度的評價與討論。同時採用這兩種調查方法的好處,除了可藉由普羅調查了解一般民眾對人權狀況的切身感受,並讓普羅大眾了解人權各項基本指標的意涵,從而產生重視人權的觀念,奠定全民重視及維護人權的基礎;另外,透過針對民間團體與學者專家所做的菁英調查,除了較能夠由制度面與政策執行面等結構性問題切入以評估人權發展狀況,更可以藉著人權調查研究的機會,呼籲更多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加入改善人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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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10日上午9時,李永然律師以監察人身分出席由台灣民主基金會主辦的「第九屆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本屆亞洲民主人權獎得主是由人權律師與社運人士在1997年創於斯里蘭卡(Sri Lanka)的人權組織「人權與發展中心」(Center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 CH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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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序

  中華人權協會(原名中國人權協會)成立於1979年,是台灣第一個民間的人權團體。自成立以來,一直秉持著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的人權理念與宗旨,致力於實現「人權」的理想,始終堅持在追求「公平」與「正義」的道路上,為促進人權保障而奮鬥。為了了解台灣人權進展狀況,本會自1991年起,每年均邀請多位專家學者進行台灣年度人權指標調查,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環境」、「司法」、「文教」、「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勞動」及「原住民」等十一項人權指標,並於每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前公布調查結果,二十三年來一直受到政府與國內外人權研究單位的重視。

  人權已成為世界各國民主發展的重要指標,《世界人權宣言》所揭櫫的人權理念也為各國所認同。為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以期望人權標準能與國際接軌,在2009年我國批准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並制訂《兩公約施行法》,完成兩公約國內法化的工程;且依該施行法於2012年由總統府公布我國首份的《國家人權報告》;進而於2013年2月間舉辦我國初次人權報告的國際審查,並由國際專家發表八十一項「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為此,各部會也積極因應國際人權專家提出的建議,使我國的國家人權保障情形能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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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9日下午1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由中華人權協會等單位主辦之《兩公約與賦稅人權國際論壇》,以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身分代表主辦單位致詞。

  此次論壇分為兩場,第一場為「兩公約與我國稅捐救濟之訴訟程序」由陳志龍主持,蘇友辰、葛克昌、施中川主講;Professor Dr.Martina Headrich、Lawyer Mr. Haedrich、Professor Dr.Claudius Petzold、連福隆、Mr.Dieter Lutzenberger擔任與談人。第二場為「兩公約與我國稅捐救濟之行政重啟程序」,由黃茂榮主持,黃俊杰、黃士洲、蔡文精主講;翁培祐、潘天蔚、Fr.Jonah Mourtos、Professor Dr.Stephen Lakkis擔任與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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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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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權協會公布2014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結果,針對政治、司法、經濟、勞動、文教、環境、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等11個面向進行調查,檢視政府在「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及「少數群體與特殊群體權利」的人權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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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1210日世界人權日的到來,《2014台灣人權指標調查手冊》亦將呈現在讀者手中。只要您有興趣,歡迎免費索取!

  進入2014,北捷車廂無差別殺人事件、太陽花事件、餿水油橫掃全台風暴、高雄氣爆、十二年國教紛擾……,令人惶惑不安的消息接二連三迎面襲來。面對如是場景,您對今年的台灣人權表現留下了何等印象?《2014台灣人權指標調查手冊》為您用客觀的調查方式,呈現了民意專家學者兩部分的具體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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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8日下午3時,李永然律師前往總統府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的身分,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十五次委員會議,會議由副總統吳敦義主持,柴松林、蘇永欽、王幼玲、孫大川、吳景芳、李永然、韋薇、李念祖、張珏、彭淑華、黃俊杰、葉毓蘭、黃默蔡麗玲......等委員出席,針對國內各項人權議題做報告及討論,會議至下午6時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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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買不起房子」成了台灣各大媒體討論的話題,於是各種專家學者們開始強調「居住正義」,要求政府建立打房政策,壓低房地產價格,社會上逐漸形成了一種「仇富」的氛圍,認為不動產價格的居高不下,都是有錢人的炒作與壟斷;然而大眾在討論國內居住問題時,只將「居住正義」淪為空泛的口號,並沒有實質的探討目前不動產市場和民眾購屋所真正面臨的困境。其實在民國100年12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民國100年12月30日公布的《住宅法》,即是有鑑於國內住宅供需失調,價格起伏波動過大,以及住宅市場資訊匱乏,民眾對於提升居住環境品質與各項居住需求,有殷切的期望而立法。

  《住宅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地指出:「為健全住宅市場,提供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希望藉由立法,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在健全的住宅市場、合宜居住品質之規劃下,達到依國民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組成、族群文化等不同條件,均能擁有適宜且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之目標。

  《住宅法》的制定,預期能達到的效果包括:(一)將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法制化;(二)提供住宅補貼方式;(三)激勵民間主動興辦社會住宅;(四)訂定基本居住水準;(五)住宅市場資訊健全化及(六)確保民眾居住權利。若能徹底實施住宅法,則民眾住的權利即可得到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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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難民日」,中華人權協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於2014年6月20日晚上6時假台北國軍英雄館凱旋廳舉辦募款餐會,為泰緬邊境難民兒童籌募教育經費,邀請台灣社會共同關心世界各地的難民朋友,並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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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權協會「中台灣人權論壇」於2014年6月5日下午1時假雲林科技大學國際會議廳二樓會議室AC226舉辦「2014年中台灣人權與政策論壇」研討會。

  本研討會由中華人權協會中台灣人權論壇、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公共事務發展協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雲林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主辦,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雲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憲法組、環球科技大學健康學院與通識教育中心共同合辦。

  研討會由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主持開幕式,並以「從居住權的保障談住宅法的落實」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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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

  中華人權協會為秉持「在地關懷」與向東台灣普及人權的目標,成立了「東台灣人權論壇」,並敦請林國泰大律師擔任東台灣人權論壇主任委員,期望結合東台灣的人才資源,關懷東台灣在地的人權問題,進一步實踐我國人權的保障工作。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95條修正條文增訂原住民、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於審判中或偵查中都應有辯護人或律師到場辯護,以及民國102年4月1日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原住民專案,促使原住民案件量急速增加,為提昇律師承辦原民案件之專業職能,將以研討會的形式辦理原住民相關法令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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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權協會東台灣人權論壇於2014年3月21日下午2時至6時,假花蓮瀚品酒店青嵐廳,與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和花蓮律師公會共同主辦「原住民族人權與法令」研討會。中華人權協會由李永然理事長、王雪瞧理事、東台灣人權論壇林國泰主委、吳威志秘書長、李佩金副秘書長出席參加。

  研討會共有二個主題:「現行法制度下對於原住民族權益保障之趨勢」及「經實務承認之原住民習慣」,分別由花蓮地方法院湯文章庭長及中華人權協會理事蔡志偉副教授主講。會中帶領大家通盤認識原住民相關法令,並對原住民族的相關習慣有更深的認識與了解,與會來賓發言踴躍,討論氣氛熱絡。

  關於原住民族人權的保護與法令的完善一直是國內大家關注的重要議題,中華人權協會東台灣人權論壇秉持著在地的關懷,期望結合東台灣的人才資源,關懷東台灣在地人權問題,進一步實踐我國人權的保障工作。感謝花蓮律師公會李文平理事長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的共同主辦,此次活動圓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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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3年2月底,再次接手「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不同於九年前初次接任第十三屆時不斷摸索「人權」團體發展方向的新人心境,這次兩肩擔負的是一股篤實的重量。或許是近幾年心中不時萌生問號,對於「人權在台灣」落實的虛實情況存有疑問,念茲在茲的事無形中化為顯性的使命與責任。我想,努力「落實人權」也將是我接任第十六屆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的答案與目標。

  律師講「人權」,如同所有辦案的人員奉「毋枉毋縱」為圭臬一樣天經地義,但現實生活中對他人或親朋好友講人權兩字,可能得到「我不是權貴,怎有人權」這般戲謔式的回應。可是分明大家口中朗朗上口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基本的「人權」概念為何進不了大家的腦袋瓜,只存在嘴上?

  反思、反省,答案是「人權的功課,應該努力、仍須努力」。我們周遭都是人權問題,但周遭的人事物,卻長期地輕忽人權、糟蹋人權或甚至被踐踏而不自覺。信手拈來,二月底一樁新聞,「警察路口攔查,要女子脫衣搜身」;三月初,另一則「男子遭警攔檢,被要求當街拉開褲檔查看」;接連的警方攔查事件,當事人配合卻備感受辱,其實警察沒有持搜索票就搜身,這已涉及執法過當,有「侵犯人權」之虞。近年電視常可見到的新聞畫面:採訪記者的麥克風堵在犯罪被害者或家屬嘴巴前,問:「你傷心嗎?會原諒兇手嗎?」連番如此這般的索問,讓身心受創的被害人疲憊不堪,電視機前的我們,也只見到粗淺又煽情的報導,新聞以另一種形式在糟蹋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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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交通部郭瑤琪部長喊冤:

  民國102125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以102年度台上字第4887號刑事判決,駁回郭瑤琪前部長的上訴,致其「收受賄賂罪」之台灣高院的有罪判決因而確定,其須被執行8年有期徒刑。面對此一結果,郭前部長大聲喊冤,她說:「沒有拿錢,怎麼被判8年徒刑確定?」

  按我國已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成為國內法,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中規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視為無罪。」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前,推定其為無罪。」;此即「無罪推定原則」。而前述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是否有違「無罪推定原則」?即成為判斷郭前部長喊冤是否有理的主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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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序

  人權,是普世價值,一個愈先進的國家,則愈重視人權的發展;我國在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同時也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並於當年「世界人權日」(2009年12月10 日)正式施行,象徵台灣人權的發展走向新的一頁。今年發生的洪仲丘一案,讓社會開始注重「軍中人權」的問題;近來有關婚姻平權的修法,也成為廣泛討論的人權議題之一,這些關注也將是提升及改變國內人權相當重要的一環。

  中華人權協會自1991年以來,每年均會邀請專家學者針對台灣當年度的各項人權議題進行調查,並公布當年度的人權指標,從政治、經濟、環境、司法、文教到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勞動、原住民等共十一項,今年在友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邀請之下,很高興有機會共襄盛舉,希望藉由各項人權指標的調查、分析與公布,能為執政者於執政時所參考;藉以改善各項缺失,讓我國的人權能獲得更好的發展,人民也能確實感受到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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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序

  中華人權協會本著尊重人權的普世關懷理念,三十餘年來眼光及足跡放諸海內外,對於各項人權現況及人權工作之推展多所關注。「台灣人權指標」,自1991年啟動至今,所呈現的調查成果均獲得國內外研究單位及各界人權團體的重視。

  「台灣人權指標」調查內容涵括每年度我國政治、經濟、環境、司法、文教、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勞動及原住民等人權現況,以多元的調查方式來施測、評比該領域的政策推行、公民教育與宣導等是否具體落實人權保障之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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