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地政相關新聞及法令 (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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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1月08日工商時報A23版記者曾麗芳所撰「草悟道旁地上權 搶手」乙文報導,國產署中區分署第三批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共計9筆,預計102年11月20日開標,其中,尤以台中草悟道旁的440坪國有地招標案最受矚目。由於這也是國產署放寬地上權分割移轉後,首批能適用的設定地上權標案,草悟道標案至今已接獲數十通熱線查詢,逾8成來自各地建商,預料將引發建商的熱烈搶標。

  國產署中區分署指出,第1標是台中市西區後壠子段262-98地號土地,基地位於台中市國立美術館及草悟道之間,基地旁邊就是「總太國美」豪宅新成屋,因緊鄰國立美術館、草悟道綠園道,週邊充滿濃濃的藝文氣息,加上交通便利及生活機能佳,頗具市場潛力,每坪以市值新台幣66萬元計算、440坪總價約2.9億元。這次第1標權利金底價1.1億餘元,僅約市價的4成,預料在鬆綁地上權分割後,過去地上權難以融資的限制解套後,預料在各地建商參與投標熱絡帶動下,權利金底價上看1.6至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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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1月04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林淑慧所撰「北市售屋課稅 擬分蛋黃、蛋白區」與「避重稅 房仲:保留支出單據」兩篇報導,房價飆漲,政府打房多管齊下,台北國稅局憂心恐傷及無辜,擬將個人售屋所得收益率標準,分區課稅細緻化,將參考評定營業稅的地段率,依房價高低分為「蛋黃」(豪宅)、「蛋白」(非豪宅)區,未來豪宅區旁的老舊或低價房屋,賣房總稅負可望降低。

  官員表示,民眾賣房子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依據實際交易價格扣掉必要成本後報稅,賺錢要繳稅、賠錢則可抵稅,但若民眾拿不出成本證明文件,就要依財部每年頒布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來計算所得,且無論賺賠,統統要依據計算結果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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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1月04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張中昌所撰「商辦附售後回租 壽險新歡」與「具補漲空間 壽險布局重心南移」兩篇報導,售後回租商辦,已成台灣壽險業新布局不動產的新主力目標!台灣壽險業者指出,許多業主為吸引壽險資金投標,都願意附上「售後回租」或複數年租約,希望增加售出機率,以及衝高出售價格。商辦房仲業者指出,壽險業者現在不僅布局台北市,由於中南部的物件相較於台北市有相當的補漲空間,因此未來往中南部移動的情況應更加顯著。

  台灣壽險業者指出,國內壽險業投資商辦不動產,目前仍受限最低收益率得達2.875%,導致不少案子評估後,都無法參與投標作業,壽險業者表示,尤其台北地區大樓,幾乎不可能達到這樣的收益率,因此,除非標的本身要附上「售後回租」或複數年租約,才有可能符合法令要求。據瞭解,「售後回租」或複數年租約等模式,通常回租的業主為達到壽險提出最低收益率2.875%的門檻,大多會提供相較區域優渥的租金,而且租約都是複數年,所以售出價格會往上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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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1月04日蘋果日報A15版記者張菱育所撰「開窗見山 建商不能瞎說」乙文報導,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上任後,提出《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要求不動產業發布相關交易資訊要有所本,並於10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已有不少業者陸續收到公文要求像是「捷運出站就到家」、「開窗就可見山、水」等廣告標語提出說明,但也引發批這樣的做法「不治本」。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曾接過2次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的公文,包括要求提出當時所做的「成交量分析,依據為何?」此外,因為常常會發中古屋房市分析的新聞稿給媒體,但是媒體可能在版面上有篇幅限制,就沒有詳細把統計時間及資料來源刊登出來,讓地政局人員也來函詢問數據來源,但是她認為,政府這樣的做法,無法抑止誇大的廣告不實狀況,像是新建案常會講「創天價」紀錄,這才是政府應該要去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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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9日工商時報A14版記者朱漢崙所撰「國產署鬆綁分割規定,行庫將衝刺地上權房貸」乙文報導,國產署鬆綁,大型行庫將強化地上權房貸。據了解,在財政部長張盛和指示下,財政部國產署經內部研議,已鬆綁地上權分割相關規定,未來建商若標得地上權設定的國有地,並蓋住宅大樓,房貸戶購買時可藉由地上權分割來取得部分地上權作為房貸抵押擔保品,成數及利率因此取得較好條件。

  張盛和部長上任一年多來,高度重視國有地及大型行庫本身資產的活化效能,由於國有地500坪以上有禁止出售的相關處分規定,張部長即要求國產署以透過地上權設定的方式,更積極進行國有地的開發以活化土地運用效能,研議如何透過地上權設定開發自家行庫超過500坪的土地;並指示要求各大行庫研究配套措施,改善地上權設定相關的貸款融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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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9日工商時報A22版記者王志煌所撰「竹市首宗都更案 明年初動工」乙文報導,新竹市第一個核定由民間開發的都市更新案,在地主100%同意的和諧氣氣氛下,預訂明年初動工,計畫建造1棟20層及1棟10層樓之集合住宅,總銷金額達新台幣30億元。由於基地位於市中心鄰護城河之黃金地段,已吸引眾多買主及投資客洽詢。

  該都更基地位於新竹市中心區中央路、仁愛街口,總面積約1,100坪,土地筆數38筆,其中50%為私有地,其他50%分屬新竹縣、市所有。該區原本為老舊眷村住宅,一旦順利完成都更,新竹市政府將做為未來市區其老舊住宅推動都更的模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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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9日經濟時報A2版記者陳美珍所撰「財長:民眾囤房 擬加重稅負」乙文報導,持有多棟房產者,囤房嫌疑上升,立法委員主張加課「囤房稅」,財政部長張盛和10月28日附議,提出可對持有一棟以上非自住房屋者,加重課徵房屋稅;願意配合政策調高稅率的地方政府,將增撥補助款做為獎勵。

  依據現行房屋稅機制,已賦予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率的機制,除用做「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固定為1.2%之外,其他如出租供做住家用房屋、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如醫院診所等),都有上、下限稅率,但各地方政府目前普遍都按下限稅率,從低徵收房屋稅,調漲空間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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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7日中國時報A4版 記者陳宥臻、洪正吉所撰「算錯奢侈稅期, 賣屋挨罰告仲介 」乙文報導,自100年6月開始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奢侈稅滿2年後,除了房屋買賣件數遽增,許多民眾在對奢侈稅法令不了解,而信聽房仲或代書的建議下,搶時間出售,結果誤信專業人員的建議,而讓國稅局開罰,民眾不甘心等了2年轉售還被罰,一狀告到法院,國稅局因而發函房仲及地政士公會,要求要遵守法令。

  奢侈稅自100年6月上路,民眾為了避免被課奢侈稅,等了2年不敢賣屋,怕會有奢侈稅的產生,擔心房價回落又不想繼續負擔利息成本,因此,在102年6月開始,全台出現房屋拋售潮,而奢侈稅延伸的問題也陸續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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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6日中國時報AA2版記者王玉樹所撰「容積獎勵 訂總量管制」乙文報導,內政部102年10月25日通過《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都市計畫容積總量管控上限,過去建商紛紛以容移及容積獎勵等手法來增加土地立體使用,以提升獲利空間。而總量管制概念,設立了一個天花板,避免超高大樓林立,有損民眾日照權及生活品質。
建商業者表示,現行容積獎勵最高可達70%,後年起壓縮到20%,預期將爆發建商搶照潮,恐進一步推升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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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7日聯合報A11版記者邱瓊玉、陳信升與廖珮妤所撰「信義計畫區 招牌設置擬放寬」乙文報導,相隔十三年,台北市政府正在進行信義計畫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擬放寬信義計畫區廣告招牌設置及特定業務區的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希望能吸引更多產業進駐。

  這次修訂,還納入所謂「新舞臺條款」。只要新舞臺被認定有文化景觀價值,即使建物要更新改建,也應維持原有位置、規模及使用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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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9日工商時報A20版記者林淑慧所撰「袋地通行國有地 放寬」乙文報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2年10月28日表示,民眾若擁有一塊四周無路可行的「袋地」,但因毗鄰國有地,而欲申請通行國有地,可依法申請,國產署在會勘後,會找出最適當的方法允許通行,並一次收取50年或60年的通行權償金。

  國產署表示,所謂「袋地」指的是土地周圍和周邊道路並不相連,以致無法作為通常使用的土地。日前修正的《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放寬提供袋地通行的規定。將來國有袋地的承租人,可以申請通行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民眾申請通行的土地,如果已經有使用權人,在徵得使用權人的同意後,也可以通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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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2年10月24日聯合報B1版記者邱瓊玉所撰「工區建豪宅祭重罰」及同版「小心假豪宅!購屋前看建照圖說」兩篇報導,為遏止建商將工業區建物改為「豪宅」違法販售,北市府建管處民國102年4月起,陸續清查63個建案,有9件違規二次使用。建管處祭出重罰,依個案違規層數,每層開罰新台幣30萬元,平均每件開罰240萬至420萬元不等。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表示,許多建商請領使用執照後將「公共空間」違規裝修、擅自變更,好讓「住戶」有機會單獨使用。為遏止歪風,已陸續針對「二次施工」案件進行清查。建管處長張剛維表示,除「事後稽查」外,起造人應於樣品屋、銷售傳單等明顯處加註說明「土地使用分區」,且不得違規作為住宅使用等資訊。若有不實廣告,將移交公平交易委員會裁處,一旦敗訴判決確定時,將面臨廢止建造執照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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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2年10月24日經濟日報A23版記者孫偉倫所撰「搶救都更 條文將先上路再修」乙文報導,《都市更新條例》經大法官釋憲後宣告部分條文違憲,若趕不及修法,相關條文將於明年4月底失效。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許文龍表示,若立法院無法及時完成修法,行政部門也將提前實行修正後的10項條文,讓都更不至於停擺。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案發生以後,大法官會議於民國102年4月26日作出第70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違憲條文將於一年後失效,恐造成高達新台幣9,000億元產值的都更案全面停擺。內政部日前已訂出由都更審議會准駁、依聽證會程序辦公聽會、資料須送達權利人三原則,供地方政府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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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2年10月28日經濟日報A1版記者陳美珍所撰「出租屋大查稅」乙文報導,名下持有逾三棟以上房產者,全台多達66.2萬人,稅捐機關準備清查其持有用途,近期啟動「租屋查稅行動」,將擁有三屋以上的多屋族、租屋網站與鄰近學校地區的租屋動態,劃入重點查稅圈。

   依財政資訊中心提供截至102年6月為止的調查,個人名下有三棟以上房屋者,共有66.27萬人,其中持有超過十棟以上者,則有16,140人。多屋者持有房屋的目的,究竟是自住、閒置、出租或是囤屋待售,稅捐機關亦將一併瞭解。

   台北市國稅局認為,民眾在外租屋但租金扣除額申報率偏低,主要是擔心會被房東調高租金,租約通常會載明不申報列舉,遂造成房東漏報租賃所得。對此國稅局展開租屋資料蒐集工作,針對個人出租公寓、套房等案件查稅,包括租屋網站張貼租屋訊息的廣告,縣市大專院校或高中職等學校的校外租賃資訊,都是國稅局網羅的重要查稅資訊,將交叉比對房東申報租金現況,藉此清查「包租公」或「包租婆」有無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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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102年10月23日工商日報A22版記者于國欽所撰「內政部公告全國區域計畫」乙文報導,內政部102年10月22日表示,為讓國土保育及發展有明確的上位指導原則,已於上周公告《全國區域計畫》,除增加環境敏感地區項目、訂定農地總量,並要求縣市擴大都市計畫時不得零星個案提出申請等,以建立土地使用制度。

  台灣現行國土可概分為「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3類土地,其中以區域計畫土地占7成多居冠,都市計畫土地占14%。全國除了台北市等四縣市全屬都市計畫土地,其餘18縣市的土地則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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