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地政相關新聞及法令 (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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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2月1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邱金蘭所撰「地上權市場急凍 國產署退出」的報導,房市走下坡、持有稅提高,再加上台北大巨蛋案讓投資人對與政府合作不信任度提高,影響投標意願,財政部國產署於民國105年下半年地上權案全數「摃龜」,全年標脫率僅百分之十三,創五年來新低。國產署統計,民國105年列標四十六宗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標案,僅標脫六宗,且集中在上半年標脫,標脫權利金新台幣十五點三億元,只有預算數新台幣卅億元的一半,確定無法達標。民國104年財政部國產署共列標四十八宗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標案標脫十六宗,標脫權利金超過新台幣七○億元。兩年相比,地上權市場表現確實大幅萎縮。

  而面對房市急凍,財政部國產署開始大力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以標租的方式活化,透過放寬法規限制、建置資料庫及客製化三招,大量推出標租案,成功提高標脫率及標脫金額。截至民國105年十月底止,包括訂約權利金及年租金的標脫總金額已高達新台幣一點八七億元,比民國105年多了九倍多。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表示,目前會更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活化,並請各分署建置資料庫,盡可能把可標租的土地列出來,除了評估哪些具有市場性、怎麼推較受市場歡迎,也吸引鄰近民眾申請承租國有地來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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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2月2日工商時報A2版蔡惠芳記者所撰「房地稅飆漲 潤泰新喊苦」的報導,房屋稅、地價稅大漲,潤泰創新國際也喊苦!其中南港車站BOT案隨公告地價大漲,民國105年地租激增為民國104年的1.99倍,另松山車站也大漲1.62倍,營運成本激增、原本獲利都被吃掉。為此,潤泰新正與臺鐵局洽商,依合約條文商討酌減地租。

  潤泰創新董事長簡滄圳表示,地上權、BOT案的地租和公告地價綁在一起,過去大家不認為會有問題,但民國105年全台六都公告地價一口氣調升3成,到底以後會怎樣調也不清楚,在固定支出成本無法確定下,現在BOT、地上權案已不是風險高低的問題,而是根本無法評估風險。若政府不釋出善意,檢討不動產稅制,「那真是叫漲價歸公了!」對於民間投資人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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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3日工商時報A17版王姿琳記者所撰「出租大樓外牆或屋頂 要稅」的報導,財政部表示,近來發現不少「大樓管理委員會」為增加收入來源,將大樓的外牆或屋頂出租,供刊登大型廣告或充作基地台使用。官員解釋,由於此項租金屬於管委會銷售勞務的收入,依現行《營業稅法》規定,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否則有逃漏稅的嫌疑。另外,高雄國稅局指出,近來也接獲不少房仲業者反應,管委會向其收取帶看房屋費,卻只發普通收據而未開立統一發票。官員指出,管委會為維護社區住戶環境品質,對業者收取帶看費,用以支付衍生的公共區域維護費及電費等,是以提供公共設施服務而收費,同屬銷售勞務範圍,也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說明,現行稅法規定,管委會每月收取的租金收入或銷售額平均未達新台幣20萬元者,可以只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由主管稽徵機關就查定銷售額照1%課稅;反之,如平均每月達新台幣20萬元以上,則應開理統一發票,並按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國稅局並表示,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漏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應依《營業稅法》第51條按所漏稅額處罰鍰,並因未依規定給與他人憑證,按《稅捐稽徵法》第44條所定經查明認定總額,處5%罰鍰,兩種處罰擇一從重處罰,但裁處罰鍰額度,不得低於兩者規定罰鍰最低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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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8日蘋果日報B1版廖珮君記者所撰「以房養老 貸款成數可望提高」的報導,老人拿房子換養老金的「以房養老」,貸款成數可望提高。行政院金管會已同意,各銀行承作以房養老時,呆帳提存率可從目前1.5%降到1%,有助銀行降低成本。一旦成本降低,銀行就可拉高老人貸款成數、或調降貸款利率。目前各銀行的「以房養老專案」,對外宣稱的貸款成數約7~8成,但實際上,每件核貸的成數卻都壓在5~6成左右,主要是考慮借款人長壽、不動產波動和利率等3大風險。行庫主管說,呆帳提存率調降,有助銀行降低成本,初期因為各銀行承作量不大,可能效益有限,未來各銀行承作量大時,有助提高實際的核貸成數、或承作不動產的區域可以再擴大(如部分銀行只承辦大台北的不動產)。

  為解決老人長壽風險,銀行公會透過金融總會向金管會提出6大建言,其中最重要的是,希望可由政府相關機關成立「保險基金」,承擔老人終老後,賣房子所得、而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差額的風險。其他如銀行承辦「以房養老」時,呆帳提存準備率可從目前1.5%降到1%,及適用45%的資本計提等,這2大建議都有助降低貸款利率、拉高貸款成數。據了解,行政院金管會僅同意讓以房養老的提存率降到1%,至於資本計提部分,則需等新版Basel修改完而定;而「保險基金」部分,金管會並未有具體回應。行庫主管說,事實上,各銀行最需要的是「保險基金」,例如房屋價值新台幣800萬,但因老人活太久、銀行已給付給老人新台幣1000萬元,中間新台幣200萬元差額就由「保險基金」做賠付,才能真正提高銀行貸款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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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7日經濟日報A17版林潔玲記者所撰「轉讓預售屋有虧損 可扣財產交易所得」的報導,民眾轉讓預售屋有虧損時,可於當年度申報所得稅扣除其財產交易所得,但若是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扣除,或是不足扣除者,則可以於後三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依《所得稅法》,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成交額,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可在以後三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筆者認為除了預售屋以外,出售成屋如有虧損,其「財產交易損失」也可以在未來三年內,於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不過國稅局針對此類型案件,會嚴格進行審查,所以不符合要件者,切勿心存僥倖來申請扣除,以免事後反而遭認定有逃漏稅之嫌,致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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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7日中國時報B1版陳芃、陳燕珩記者所撰「翻修老屋各自為政 景觀變了樣」的報導,現在走進台北市陽明山上的美軍宿舍群,特別在愛富二街、凱旋路一帶,常可看到工人忙進忙出,翻修老屋供商家進駐,但10個業者用10種工法,原本一致的景觀開始出現變化;加上遊客增加衍生的停車亂象,讓社區團體疾呼趕快訂定整體管理規範,保住原有的文化景觀。「陽明山古蹟生態護育聯盟」成員林媽媽說,餐飲業者為了提高空間通透性、迎接更多客人,幾乎都會拆除室內隔間牆,這些雜亂的情況對文化景觀保存是一大傷害,北市文化局應該督促地主台灣銀行提出整體景觀規範,避免「各自為政」的狀況繼續下去。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陽明山美軍宿舍建築現作住所、教學設施及商業辦公使用,台銀2013年將其中18戶委託文化局代管,已有7間成功媒合「老房子文化運動」,由業者進行修繕後活化運用,多數經營餐飲業,台銀後來也參照此模式,將該區建築全數出租。對於外界批評建築整建後破壞宿舍原貌,田瑋副局長說,原則上能保留的部分會保留,民國105年7月通過新版《文資法》後,針對文化景觀保存有因應計畫,未來須經過審查才能使用,也許會出現更一致性的標準,可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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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9日自由時報B3版黃捷記者所撰「外牆掛冷氣挨告 法官判拆」的報導,台北市北投區某大樓6樓王姓住戶在外牆架設鐵架裝冷氣,5樓林姓鄰居不滿,提出「排除侵害」訴訟,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除非大樓住戶做成決議,否則大樓外牆不得進行變更、加設等他用,判王男敗訴,應拆除冷氣及鐵架。余信達律師表示,時下大多數民眾默許大樓或公寓外牆外掛冷氣機,實則一旦有其他住戶提告,通常都會遭法院判拆。余信達律師說,公寓或大樓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專屬部分僅包括牆面以內,牆外部分除非經過「分管協議」,否則是全體住戶共有共用。

  法官認為,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規約範本》規定,大樓外牆除了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得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等物。此外,《民法》所謂「習慣」,指對普通一般人確信有拘束力,人人必須遵從,但該大樓非所有住戶都外掛冷氣機,所以原告並無義務依循辦理,不能視為社會慣行,因此法院法官判決拆除冷氣及鐵架,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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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9日工商時報A2版蔡惠芳記者所撰「1坪換1坪 都更概念股high翻」的報導,內政部擬提出30年以上老屋都更,給予1坪換1坪的獎勵,且擬放寬法定公共設施不計入容積計算,以增加實質容積獎勵及提高參與都更的意願;雖然這次政府開出支票,又被罵得滿頭包,建商私下痛批,這樣的政策支票,不但無助拉近實施者和都更戶的共識,加速都更,反而給予少數都更戶期待要得更多的想像空間,將不利於推動整合,不過營建股還是先買單,反應政策利多。讓營建股買盤重新歸隊,國建、中工、冠德、基泰、興富發、皇翔、華固、長虹等8家「都更概念股」上市營建股,近日股價表現不錯,代表投資人認為仍有助於都市更新推動,營建股獲利應可有不錯表現。

  筆者認為近來政府針對都市更新採取很多新的政策及想法,也陸續發布相關資訊,但都市更新最重要的母法《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仍然在立法院,尚未修法通過,還是建議政府針對《都市更新條例》能快速三讀通過,才能降低建商及住戶修法的疑慮,進而提升參與都更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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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6日工商時報A9版孫彬訓、朱漢崙記者所撰「強化都更 老行庫力扮領頭羊」的報導,隨著市容逐漸老化,安全係數不足,都市更新成為解決問題的救命丹,現在老行庫除了部分以自有的持份土地參與外,更積極協助推動相關業務,要讓老行庫成為都市更新的領頭羊。第一銀行主管就舉一個例子,以臺北市中正區水源路四、五期整宅社區的自力都市更新案來看,原住戶大多屬於弱勢、低收入族群,財力普遍不佳,改建期間須另外自費租屋,自籌資金確實有困難,面臨眾多難題。包含分配問題(要求分回原室內面積,即所謂「一坪換一坪」);資金問題(住戶欲零出資,全額融資);互不連帶保證(個別資力有限,要求整體考量),當其他銀行評估無利可圖而不願承辦時,一銀承接下來,居民不用出錢即可入住每戶室內為20~30坪左右安全合宜的住宅和一個停車位。

  另外,一銀也強化都更業務,不但結盟異業共同協助都更規劃及建築規劃,更提供都市更新全套優質的金融服務,從協助單元劃定及更新整合、房貸問題、建築經理、信託管理、重建資金乃至後續完工交屋、分戶貸款等,尤其解決都市更新最困難的整合與資金問題,透過公平、公開程序,化解都市更新最大爭議:不信任、不透明及不確定,整合第一金控資源,一次滿足各項需求,達成都市更新創新服務。其他行庫,如合作金庫等,大半都是分行鄰近的土地若有建商或住戶作為實施者,銀行會以自身的土地持份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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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2日經濟日報AA2版劉懿慧記者所撰「預售屋一賣一買 要分開稅」的報導,因預售屋買賣未辦理產權登記,加上獲利空間頗大,許多民眾以短期間買賣預售屋方式賺取高額利潤,但北區國稅局提醒,出售預售屋的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且個人出售預售屋後,又再購買另一預售屋時,不得視為同一筆交易去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財產或權利若原本是從出價取得,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因購買預售屋是取得不動產「預定買賣權利」,故出售預售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應以該「權利」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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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2日自由時報AA2版郭安家、張凱翔、陳紜甄記者所撰「推田園城市 柯:下一步產業化」的報導,市長柯文哲即將就任滿兩周年,北市府昨辦田園城市政策成果記者會,宣布利用公有土地、公有建物、校園等空間規劃綠屋頂及市民田園,自民國104年至今面積已達九.二萬平方公尺(二萬七千八百三十坪),柯市長也指出下一步則要讓綠屋頂政策產業化,民國105年12月會在花博園區辦綠屋頂展示。據了解,北市教育局也評估,全市國小女兒牆要設堆肥菜園。

  談到「田園城市政策」,柯文哲市長表示,將分學校、公家機關、產業三階段;特別是小學沒有升學考試壓力,小孩子較容易參加活動,國小是鎖定對象。但他坦言很多學校屋頂沒有女兒牆,以前怕危險未開放,現在要求學校屋頂能不能改成比較安全的空間推廣食農教育。另外,要開闢公家機關屋頂,讓附近民眾可上樓使用,台北市府將列下階段目標。他還說,還要把綠屋頂產業化,讓整個台北市每戶屋頂都綠化,台北市府算過,一戶成本大概新台幣十萬到十五萬元,因此民國105年底會在「花博園區」有一個專門做綠屋頂展示區,民眾可以去那裡挑不同造型,由專人幫忙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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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20日工商時報A2版蔡惠芳記者所撰「高難度、高風險、高房屋稅 北市都更申請 今年剩不到1/4」的報導,都市更新案在高難度、高風險、高房屋稅的「三高」壓力下,已從過去炙手可熱、建商搶破頭的大熱門,淪為人人避之惟恐不及的燙手山芋,根據調查,民國105年台北市都更申請案件截至10月31日止累計僅36件,連民國104年全年申請件數146件的4分之1都不到;有些都更案甚至在市場上兜售,解約、停擺更時有所聞。

  蔡英文總統於民國105年11月14日在執政政策協調會拍板政府將全力推動都更,對於都更3問題~誘因、資金及互信,要求行政部門在1個月內提出明確獎勵規範、減免賦稅等方案;並要求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和金管會設專責機構及金融機構參與,協調整合推動。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想在1個月提出具體獎勵方案,要很拼!且文林苑事件引發部分都市更新條例違憲必須修法,但目前法案還躺在立法院,政府要建商或民眾參照什麼法規來推行都更呢?再加上政府觀念還停留在1坪換1坪、都市更新不只是權利變換而已,未正視現在高額房屋稅的問題,其實光是房屋稅就足以卡死都,目前的困境是在高難度、高風險、高稅負的「三高」壓力下,許多都更案都紛紛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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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5年11月15日工商時報A5版崔慈悌記者所撰「獎勵老舊住宅都更 小英拍板」的報導,蔡英文總統拍板,透過老舊住宅更新來帶動國內內需市場,要求行政部門月底前提出規畫方案,對於安全堪慮的老舊住宅,給予足夠的容積誘因,鼓勵公股行庫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蔡英文總統認為,都市更新的進行加上相關經濟活動,固然可以創造相當可觀的經濟產值,更是各國重要的內需經濟動能,但是透過推動老舊公寓住宅都更,讓更新加速,藉以徹底改善國人居住品質與安全,「這才是我們最重要的政策目的,也是政府當前努力的目標」。

  蔡總統在會中作出三點裁示,包含:1、對於安全堪慮的老舊住宅,應該給予足夠的容積誘因,明確獎勵規範,減免賦稅,簡化程序等,請行政部門研究,並聽取黨團及社會意見,月底前提出規劃方案。2、希望公股行庫積極參與都更,除了給予鼓勵,並且請內政部積極研究相關合作模式,整合進都更推動方案之中,提升財務可行性,擴大推動能量。3、有關老舊公寓都市更新政策的推動及配套,請相關部會(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以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專責機構的設立、以及金融機構參與都市更新等事宜,儘速協調整合,並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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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15日工商時報A19版基隆訊「個人買賣自住房 房地合一下亦適用重購退稅」的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不動產交易所得課稅制度,改以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個人買賣自住房地亦有重購退(抵)稅規定,如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於出售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出售前1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無論是「先購後售」,或是「先售後購」,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兩者移轉登記時間差距在2年內,均可申請適用重購退稅或抵稅優惠,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的比率計算應退還或扣抵稅額,放寬舊制「小屋換大屋」才可退抵稅的限制。

  該分局特別提醒,申請重購自住房地交易所得稅扣抵或退還,若以本人或其配偶名義出售自住房地,而另以其配偶或本人名義重購符合條件者,皆得適用。但重購之自住房地,若於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將會被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查詢,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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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11日經濟日報A2版林潔玲、施鴻基、呂筱蟬、李青霖、張世杰、祁容玉記者所撰「加地價稅風暴延燒 桃市擬分年漲」的報導,地價稅調漲引發的風暴愈演愈烈,繼宜蘭縣日前宣布重新評議地價後,桃園市也決定向財政部爭取「分年緩漲」,民國105年地價稅增加的稅額打「六折」徵收。根據內政部公告地價調幅統計,全國調漲前三名分別是宜蘭縣118%、台中市38.2%、桃園市34.5%,三縣市近日都出現基層反彈聲浪,地方政府也分別祭出重新評議、分年緩漲等方式,希望平抑民怨。

  桃園市議會跨黨派達成共識,國民黨和民進黨團一致要求市府減稅。桃園市地政局長陳錫禎表示,將發函爭取財政部同意,參考民國76年作法,民國105年地價稅增加稅額部分,分「三年」緩漲,民國105年地價稅增加的稅額打「六折」徵收,明年打「八折」,後年全部徵收。不過,財政部對此表示,當初會有民國76年財政部地價稅調整方案,主因當年度地價上調三至四倍,且其方案採用地價稅的「總稅額打折」方式,行政與技術上相對簡單。而民國105年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約三成,桃園市政府若欲將漲幅打折,須考量時空背景並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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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12日聯合報A12版記者徐葳倫所撰「加速海砂屋都更 北市將設輔導團」的報導,台北全市44件、共2217戶海砂屋列管須拆除重建,但半數仍未進入都更、或僅在都更程序初期,北市府昨宣布整併相關法令,明年3月將成立「專業輔導團」,加速整合海砂屋住戶意願,目標2年內輔導需拆除重建的海砂屋進入都更程序。

  「專業輔導團」將由更新處、都更中心、建管處派代表外,另邀建築師、估價師、會計師、律師、地政士及從事都市更新相關人員組成,協助專業諮詢並輔導拆除重建。台北市都發局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科長李豪偉說,輔導團初步規畫每個月開一次會,請列管海砂屋案件代表共同討論,解決整合更新面臨的困難,運作經費由「都更基金」支應,希望2年內輔導所有列管案件辦理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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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1月4日中國時報A4版記者呂雪彗所撰「地價稅漲不停 地上權標租全槓龜 財部調整地租年息計算」的報導,全台民國105年公告地價漲逾3成,導致國有財產設定地上權招標頻頻流標!財政部國產署曾國基署長表示,財政部決調整設定地上權地租年息率3.5%計算方式,浮動成本占1.2%,固定成本2.3%,降低地上權潛藏地價稅調漲的不確定風險。

  另地上權住宅使用權擁有70年,但邊際效用逐年遞減,銀行承貸意願不高或成數很低,曾國基署長說,考慮把使用70年期間的地上權權利移轉給銀行,提高銀行承貸意願。這項構想將與金管會李瑞倉主委洽商,財政部、金管會二部會合力檢討,以增加地上權招標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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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25日自由時報B3版記者鄭淑婷、李容萍所撰「大樓頂藏基地台 賣家判賠6萬元」的報導,葛姓男子民國104年6月花了新台幣200多萬元,在桃園市中壢區購買一間小套房,105年1月發現屋頂凸出處架設基地台,提告要求傅姓前屋主減少10%價金;台灣桃園地院中壢簡易庭法官指出,在雙方買賣契約書附件「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中,傅男確實勾選頂樓沒有基地台,判決返還新台幣6萬1800元給葛男。法官指出,「基地台」是否為「嫌惡設施」,目前尚無明文規範,但這是買賣雙方議價條件之一,被告在買賣契約上勾選保證沒有基地台,葛男才願意支付原本的價格,事實卻與契約所述不同,因此判決傅姓出賣人須返還部分金額予葛男。

  筆者認為不動產交易,賣方有詳實告知買方的義務,千萬不要隱匿瑕疵或故意不告知,讓原本開心買賣房屋的一件好事,變成須進入法院的訴訟案件,反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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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18日自由時報A10版記者吳佳蓉所撰「國有地蓋社宅 近年撥用20處」的報導,財政部部長許虞哲赴財委會,就國有土地配合政府推動社會住宅主題進行專題報告。據統計,近年已撥用二十處國有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宅,還有十一處撥用中;同時也提供全台六十七處國有房地,由地方政府選擇評估是否適合興建「社會住宅」。專題報告指出,財政部支持社會住宅政策的方式主要包括兩種,一是撥用國有房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宅,二是給予民間業者資金及權利金優惠,增加民間興辦社宅意願。其中,又以撥用房地對增加社宅供給最有直接效果。

  至於地方政府反映,財源不足、無法有償撥用國有地興建社宅,以及無償向中央取得的國有土地蓋社宅,收益必須繳庫,無法留做管理維護費用等問題。財政部表示,對此,內政部已提出《住宅法》修正草案,希望能更改規定,使財源不足縣市可改以租用方式撥用國有地,也使地方政府無償取得國有地蓋社宅,後續衍生的收益,可不必繳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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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18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林潔玲所撰「增建夾層 要課房屋稅」的報導,財政部表示,房屋增建夾層,不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增建面積均應納入房屋稅籍課稅。同時,有些違章房屋雖然沒有權狀,但也要申報設立房屋稅籍並繳納房屋稅。部分建商為吸引民眾購買,會將建物挑高興建,買家於購入後為增加房屋使用面積,往往增建夾層做為書房、儲藏室或辦公室等使用,卻不知該夾層需向地方稅捐機關申報納入房屋稅籍核課房屋稅。

  按《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凡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為房屋稅的課徵對象,房屋內的夾層自然也不例外。官員也舉例,甲公司利用挑高廠房增建夾層,改為兩層辦公室使用,則增加使用面積部分,應在建造完成日起30內,向當地管轄的稅務局申報並納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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