僕人領導(96.08.17)
Kan Blanchard、Phil Hodges著‧何修瑜譯(商周出版)

1、「領導」是一種影響力的過程;只要我們試圖影響他人的想法和行動,使其達成個人或事業上的目標,都是在進行領導活動。

2、領導的頭一項條件,就是「服務的行為」;領導要從心開始,必須以被領導者的福祉為主,來處理當時的狀況。「僕人式領導者」將領導視為一種服務的行為,他們將回饋視為自己如何能提供更好服務的有用資訊來源,熱烈接納並歡迎回饋,有別於「自私自利領導者」。

3、僕人領導者將職位看作是借調而來,其眼光放在為下一代領導者籌備。

4、僕人領導者永遠不會要求任何人做出連自己都不願意的做的事,領導者必須面對「報酬、名聲、榮耀、權力的渴望」等誘惑。

5、領導人不能被「虛偽的驕傲」所催眠,同時要注意不要讓「恐懼」影響自己的判斷,不必在乎別人的評價,而要在乎是否合乎「真誠」、「信仰」及「中道」。

6、人要以永恆的觀點看待眼前的時刻,要面對「名聲」、「權力」、「貪婪」與「恐懼」的試探。

7、領導者要學習具「遠見者的角色─做正確的事」、「實行者的角色─以正確的方式做事」。

8、要有明確的目標或任務,才能決定「方向」,才能讓領導有意識。

9、僕人領導模式真正的成功取決於「價值觀」是否被清楚的定義與層級化,並且領導人是否「以身作則」。所以領導者要能滿足員工的要求,並協助他們完成組織的願景和方針,也能回應顧客的需求。

10、要有「願景」,而願景必須比原本的自己更偉大,而且一旦訂立領導,就努力將之當成目標予以完成。

11、僕人領導模式的重點在於:
(1)訂立願景;
(2)定義,塑造可行的價值觀,架構與行為標準;
(3)與夥伴們在願景中,創造出適合追隨者的環境;
(4)心中牢記「服務」,將層級中最基層的部份向上移。

12、身為僕人領導者,達到願景的方式就是培養他人,因此當你不在身旁時,他們還是可以為願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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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