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些人遭到妨害名譽時,我會勸被害人和解,而今日進入網路時代,有些人竟然常在網路上謾罵、造謠,這種情形日益嚴重。


我以一位法律人的立場,建議被妨害名譽者一定不要坐視,而要採取行動加以遏阻;如果有頑劣者,我更建議應追究其法律責任,使這種人日後不敢亂來。如果要追究法律責任,相關資訊可以參考法律119求助網(http://www.law119.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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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