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7日上午9時,我前往淡水天元宮,當天由邱任鐸祕書長負責講課。



葉照雄、張由美、楊湘羚、李雯馨......等十餘人均出席,活動至中午圓滿結束。

天元宮自12月5日開始,每兩個月舉行一場「天元生活法律講座」,盼將講座能對民眾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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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