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上午9時30分,我赴內政部營建署參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11次會議。

會議由副署長蘇憲民主持,高永昆理事長、劉智園律師、顏世禮經理、林旺根地政士......等人均出席與會。

公寓大廈之管理與社區發展有很密切的關係,因此我很關注公寓大廈相關法規,在這方面也多所研究,並推廣法律知識予民眾了解,盼我國的社區能因有條不紊的管理,能有更好的發展、居住環境更加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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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