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5日中午,我有兩個婚宴要參加,這兩個婚宴都是友人之女結婚。




一位是王鼎然先生的千金,另一位則是王為修先生千金,我還為王為修的千金「證婚」,真的感到非常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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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