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不動產運用息息相關,例如抵押權與典權的運用、共有物管理及分割等等,若不諳相關法律,那麼無論從事不動產開發或者買賣,皆可能產生諸多困擾。我國民法物權編近來有著大幅度的更動,所有權、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及占有的條文均有修正;為避免糾紛,建築業者、仲介業者與消費者均不可不知。

本次修法明定物權除「法律」外,亦得依「習慣」創設;為規範公寓大廈的權利義務關係,調整建築物區分所有及共有制度;在用益物權方面,則將地上權分為「普通地上權」及「區分地上權」,並刪除永佃權,創設農育權強化農地的使用,且調整典權的內容避免爭議。擔保物權方面,明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將長久以來的司法實務明文化,促進融通資金,活潑社會經濟活動。

為使讀者對本次民法物權編的修正能有所認識,本人將過去發表之若干文章去蕪存菁,收集成冊,盼讀者對物權編的修正能一目了然,解決生活中的法律問題。特藉此序感謝煌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黃文煌董事長,如此熱心捐印此手冊;並感謝盧美蒨、李廷鈞的編輯,使本手冊得以順利完成,特藉本序一併誌謝。

李永然   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2011年3月20日


◎本手冊免費贈閱,有意索取者,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寄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文化收即可。洽詢電話:02-235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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