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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01月23日中國時報A3版記者陳芃、蔡依珍、陳世宗、曹婷婷、吳江泉「五都拆違建 蘿蔔與棒子齊下」的報導稱:台北市政府公布226處違建名單,要求屋主民國104年3月20日前自行改善,否則市府將全部拆除,台北市市長柯文哲交代以照顧弱勢住戶為優先,希望事情圓滿落幕。台北市民政局調查,多數違建戶都能自行解決居住問題。即使是低收、中低收入等弱勢居民,台北市都發局也能提供「中繼住宅」,不僅有3房型,還開放個別民眾申請分租。社會局也公布1999轉1633的專線,將有專人協助。

  至於桃園因剛發生6名勇消葬身違建,桃園市長鄭文燦強調違建拆除進度不變,以大型營業場所且涉及公共安全疑慮的125件違章建築為首波拆除對象,預計農曆新年前完成,會以「使用執照都無法變更的違建」為主,相關教育、社會等局處也會提供協助,絕對會完成公告程序後才由工務局執行拆除,以避免憾事,今年度也已增編新台幣3000萬元預算,增添拆除違建的人力和機具設備。台中市市長、台南市市長、高雄市市長等五都首長也都一致表示拆違建的進度不變!

  筆者認為政府在執行公權力上,多年來都未善盡職責,都是等到事件發生造成傷亡後而無法收拾時,才要來注重事件的嚴重性,積極的調查與執行,但等到風頭過後,時間沖淡一切時,又恢復沒事狀態,這次事件又燃起各地政府正視,盼政府能在這次事件中真正的思考一個完整的解決方案,徹底的解決台灣違建問題,減少傷亡發生,讓民眾有一個安心的住宅環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強調《住宅法》包括「居住品質」,違章建築形成不良的居住環境,政府必須貫徹執行《建築法》,拆除違建,符合《住宅法》之居住品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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