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6月4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鍾泓良所撰「公辦都更元年近半年 市府無進展」的報導,北市府宣布民國105年是「公辦都更元年」,但至今年六月止,公辦都更案多無實質進展,如率先推出的南機場整宅及斯文里、蘭州整宅,迄今仍未公布權利變換概算,讓推動居民無所適從,北市府還要再加碼評估水源二、三期整宅納入公辦都更。學者提醒,市府應評估自身能耐,否則過分樂觀不僅會壓垮第一線人員,也會引來議會及社區的不信任。

  台北市都發局林洲民局長受訪時,以台北市永春都更案為例,同意戶跟不同意戶爭執的是利益分配,還是居住正義?接著說,面對都更難題,相信透過公開透明的權利變換及財務計畫,能有成功的一線希望,都發局非常謹慎面對權利分配試算,盼外界能再多給一點時間。曾參與公辦都更的專業都市者改革組織(OURs)秘書長彭揚凱表示,公辦都更有其必要性,但也不容易,他不太認為在市長任期內就能達到成果。他建議,北市府應先評估自身能耐是否足以面對現存公辦都更案,再去討論接下更多案件,相關幕僚也須清楚向市長說明公辦都更難度,否則過分樂觀而訂出一個緊迫、不合理的時程表,不僅會壓垮第一線,跳票也只會引來議會及社區的不信任。

  筆者認為台北市進行都市更新已刻不容緩,北市府提出公辦都更計畫及時程表是很正確的政策,但如何落實執行,讓民眾更願意參加都更,北市府需要考量每一件都更案都有其特性,一定要按照特性做些微調整,這些都是目前北市府需要考量之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北市確實需要趕快「都市更新」,不論「自辦」或「公辦」都好,而且北市府應要提振「公權力」及提供「誘因」,這樣才能讓建商及台北市民願意積極參與;否則,都市更新恐將淪為空談,最後讓「公辦都更」辦成像「自辦都更」一樣,都欠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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