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7月27日工商時報A17版記者顏瑞田所撰「高雄亞洲新灣區83期重劃 完成」的報導,位於高雄亞洲新灣區、統一夢時代對面的83期7.09公頃土地,在完成重劃後,台糖、台肥等地主由高雄地政局分配土地,83期地主可望取回4.7公頃土地,作為商業設施和住宅,高雄地政局長黃進雄說,亞洲新灣區共有9個重劃基地陸續進行中,投入金額超過新台幣40億元,希望重劃完成後由地主開發,共同翻轉高雄「亞洲新灣區」的經濟。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長黃進雄表示,地政局全力辦理的亞洲新灣區土地開發,目前 已完成三多路底連接海邊路的中油第60期、夢時代東側第65期重劃區,並且現正式公告83期重劃區土地分配。黃進雄局長並表示,經過都市計畫變更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之後,使用分區為「特貿7D」,地主可開發一般工商貿易、金融、會議中心、展覽中心、辦公大樓、觀光旅館及購物休閒等服務性設施。

  筆者認為地方政府願意大力推動「土地重劃」,整合後並重新開發,可以改善市容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不過政府一定要提高誘因讓開發商願意進場開發,不要動輒用租稅手段與民爭利,反而使開發的美意成為空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高雄市是全台灣辦理「市地重劃」最多期的地方政府;依市地重劃發還的土地一定要盡可能地提高比例,以保障地主,才能符合《憲法》第15條對人民財產權的保護,並且這樣才不會讓人民有被剝奪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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