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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14日出刊的周刊王雜誌166期,針對京華城容積爭議事件專題報導採訪李永然律師有關法律的意見,內文如下:

  律師李永然則認為,當年捐地30%,變更為商三,容積就是560%,都市計畫書核定具行政處分性質,不能變卦;而且基於信賴利益保護,現在不應再附加整體開發,否則違反行政程序法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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