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宜鴻律師於2018年3月27日上午10時出席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辦之《財團法人法》草案公聽會,該公聽會由賴士葆立法委員及黃昭順立法委員共同主持,其他與會之專家學者有朱雲鵬教授、陳清秀教授、吳盈德副教授、歐陽弘律師、張鈞綸律師、賴文智律師、吳明彥秘書長。

  會中陳宜鴻律師針對《財團法人法》草案提出意見如下:

  1、《財團法人法》草案如適用於宗教財團法人恐侵害宗教團體之宗教自由、捐贈人資訊公開有侵害隱私權之疑慮,基於《憲法》第13條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均強調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應使宗教團體就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享有自主權,建議《財團法人法》草案應明文排除適用宗教財團法人。

  2、法治國原則為《憲法》基本原則,應首重人權權利之維護、法治序之安定及信賴保護原則之遵守,《財團法人法》草案就法律溯及既往的相關規定,破壞法律安定性,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3、政府過渡介入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之運作,有違立法初衷,並有侵害《憲法》第15條對人民財產權保障而有違憲的疑慮。

  於公聽會討論過程中,專家學者、機關代表及民間團體分別就《財團法人法》草案內容提出不同意見及看法,有部分條文內容爭議較大。是以,《財團法人法》草案有部分內容宜再加斟酌,不宜倉促立法,俾免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利。

新聞連結:財團法人法公聽會一面倒要求排除宗教團體 法部:管得到(中時電子報,點擊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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