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25聯合新聞網記者賴佩璇採訪李永然律師針對年金改革大法官釋字第781丶782丶783號解釋的意見。

(節錄)大法官會議針對軍公教年改作出解釋,認年改不違背信賴保護原則及財產權,且基於公共利益有其必要。

律師李永然指出,這是不太理想的解釋,不能讓信賴此制度的人去承擔不利益後果,應該改革新制度,讓往後的人民考量是否要進入這份職業,而非剝奪已付出者的權益。

他表示,就跟公司雇主與員工的道理一樣,難道可因大環境不好、公司經營不善而調整勞工退休金嗎?李永然指出,制度可以調整,但不能溯及既往;況且,國家整體財政是真的不行嗎?是很多資源浪費、太多建設投入無效、公有資產閒置,「我們不是沒錢,而是浪費很多錢」。

新聞連結:學者批年改釋憲 宛如「政府變成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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