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谷逸晨律師

【問題】

  甲室內設計公司以「ABC」為其註冊商標(按:為便於案例說明,假設「ABC」得作為商標),經營餐飲事業,歷經三十年而不衰。B為大學畢業生,與同學共同創辦設計公司,並以「ABC」為其公司之特取名稱,以「ABC設計公司」名義對外營業。甲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依《商標法》第6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請求「ABC設計公司」停止使用甲公司商標「ABC」。「ABC設計公司」則抗辯其根本不知道「ABC」為甲公司的商標,並不具備「故意」、「過失」,主張甲公司的請求於法不合,試問「ABC設計公司」的抗辯是否有理由?

【解析】

  按《商標法》第6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商標權人對於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商標權人依前項規定為請求時,得請求銷毀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之原料或器具。但法院審酌侵害之程度及第三人利益後,得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因此,商標權人的商標權若是遭到侵害,便能依據此規定請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行為。

  但是同條第3項又規定:「商標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商標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此時,對於《商標法》第69條第1項及第2項的適用,是否也以侵害人主觀上具備「故意」、「過失」為要件,法院審查商標權人請求有無理由時,所依據的審查、判斷標準為何?即生疑義。

  對於此一問題,我國智慧財產法院提出如下的判斷標準:「排除侵害係一種不作為請求權,故客觀上有侵害事實或侵害之虞為已足,毋須再論侵害人之主觀要件,且權利內容之完全實現上,如遭到某種事由之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時,權利所有人當然有權請求排除該妨害,以保全權利的完整性,此時應與侵權人之主觀要件無關。對此,無體財產權亦同,商標權人所享有之排他權利,因加害人之妨害行為而喪失其完整性,或有妨害之虞,而可能喪失完整性,商標權人當然可請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而毋庸論其主觀上是否有故意或過失」智慧財產法院103 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2 號民事判決、108年度民商訴字第1號民事判決參照,此見解已獲最高法院105 年度臺上字第1784號民事裁定支持。

  依照前述智慧財產法院揭示的判決意旨,「ABC設計公司」即使確實主觀上沒有故意、過失,但其侵害甲公司「ABC」商標的客觀事實明確,甲公司依照《商標法》第6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請求「ABC設計公司」停止侵害其商標權時,法院毋庸審酌「ABC設計公司」的主觀要件,故「ABC設計公司」的抗辯無理由。

.....................................................................................................................................................

智慧財產權法隨觀──著作權法篇
作者:蔡信章
書號:1N06
定價:500元
  「智慧財產權法」近來已成新興且最夯的法律顯學,尤以《著作權法》與日常生活最是息息相關。本書之寫作及編纂,即是以《著作權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方式,就法文之立法理由、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之函釋和司法實務之見解,佐以具體案例加以說明、論述,俾便讀者一窺《著作權法》之全貌。

跟著律師訂契約--智慧財產權契約
作者:劉麗雲
出版日期:2005/02二版 書號:2W02
定價:250元

  智財權範圍廣,包括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祕密等,各領域之法律及智識均屬專業,要一蹴可及並不容易。然於工作、公司經營上,與合作對象簽訂一份「智慧財產權契約」常有之事,如何了解這門專業的技術語言,據而撰擬出符合企業主意思的契約?本書作者執業律師多年,後轉任科技公司,對智財權契約涉獵頗深,乃整理科技業常見之契約14份,以法律為基礎,每份契約先陳述簡易的擬約要點,再附契約範例,讓讀者了解智財法規在該份契約中的精神及掌握契約之基本模式,以便參考運用。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
作者:李永然、謝顯榮主編‧陳麗桂助編
出版日期‧2005/10初版
書號:1V14
定價:400元
  法規彙編的效用在於容易查詢、歸類完整、方便找到所有相關的法條、解釋令、裁判等。尤其是21世紀商業競爭,智慧財產過招便能決定孰能勝出的情形下,智慧財產的研發、行銷與管理,異常重要。精選一本好用的智財權法規彙編隨時查閱,勢不可缺。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特輯錄智財五大法——專利、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及營業祕密法之立法意旨、最近一次修正理由、相關之大法官會議解釋、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主管機關之行政函釋等,共精挑32種法規。並選錄巴黎公約、伯恩公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在我國加入WTO之後,亦產生會員國相互適用之問題,規定如何,盡在本書。
  本書秉持永然文化實用原則,將本書編輯成輕、薄、精、細的精緻開本,11cm×17.5cm大小,一手可握、易於攜帶、容易查閱,並提供二次索取最新修訂法規資料的機會,半年一次,延伸本書的使用期限。

著作權法與你
作者:李永然、洪菁黛合著
出版日期:2003/11
書號:2B11-1
定價:220元
  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中,報章雜誌、電腦網路等媒體資訊的運用不可遏止,所以智慧財產權的觀念興盛起來,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動輒得咎,舉例而言,download網路的資料放在自己的文章中發表,有沒問題?出資請人寫文章,著作權算誰的?爸爸的遺作,著作權歸誰?諸如此類的問題,考驗著e世代的我們,一不小心,除了花錢賠償外,還可能構成牢獄之災,這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本書作者李永然律師執業多年,深諳著作權問題越來越多樣化、複雜,爭議金額更驚人,乃邀集另兩位作者共同將活生生的實例32個案加以編寫並解析、附契約書,供讀者實際運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