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沈曉玫律師

【問題】

  甲為熱愛攝影之人,平日有架設部落格,分享攝影照片及心情,甲在其部落格中有記載「本人部落格內所有文章、照片均為本人創作,著作權所有,請勿任意下載、重製」等文字。近日甲於連假期間到嘉義阿里山渡假賞櫻,並拍攝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張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請問甲就其所拍攝的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是否享有著作權?

【解析】

一、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為攝影著作,屬於《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原創著作:

  (一)《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 款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創作如符合「原創性」(即著作人自己之創作,非抄襲他人者)及「創作性」(即符合一定之「創作高度」)二項要件,即屬受《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就照片而言,攝影者在拍攝時如針對選景、光線決取、焦距調整、速度掌控或快門使用等技巧上,具有其個人獨立創意,且達到一定的創作高度,其拍攝的照片即屬攝影著作而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而屬《著作權法》第5 條第1項第5款規定的攝影著作(註)。

  (二)本件甲在拍攝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時,就已挹注其個人精神、情感、思想在內,並依其個人觀察角度,選擇取景位置,運用攝影技巧而拍攝,始能清楚捕捉阿里山日出雲海的瞬間畫面,符合《著作權法》最低創意的保護要件,具有「原創性」,故該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屬於《著作權法》第5 條第1項第5款規定的攝影著作。

二、甲是該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的著作人,於該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

  (一)按「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著作權法》第10條、第13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依《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甲於拍攝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完成時,即取得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的攝影著作的著作權。之後甲將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張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並在部落格上記載表明「本人部落格內所有文章、照片均為本人創作,著作權所有,請勿任意下載、重製」等文字,則依《著作權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推定甲為阿里山日出雲海照片之攝影著作的著作人。

註:最高法院106 年台上字第 775 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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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隨觀──著作權法篇
作者:蔡信章
書號:1N06
定價:500元
  「智慧財產權法」近來已成新興且最夯的法律顯學,尤以《著作權法》與日常生活最是息息相關。本書之寫作及編纂,即是以《著作權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方式,就法文之立法理由、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之函釋和司法實務之見解,佐以具體案例加以說明、論述,俾便讀者一窺《著作權法》之全貌。

跟著律師訂契約--智慧財產權契約
作者:劉麗雲
出版日期:2005/02二版 書號:2W02
定價:250元

  智財權範圍廣,包括著作權、專利、商標、營業祕密等,各領域之法律及智識均屬專業,要一蹴可及並不容易。然於工作、公司經營上,與合作對象簽訂一份「智慧財產權契約」常有之事,如何了解這門專業的技術語言,據而撰擬出符合企業主意思的契約?本書作者執業律師多年,後轉任科技公司,對智財權契約涉獵頗深,乃整理科技業常見之契約14份,以法律為基礎,每份契約先陳述簡易的擬約要點,再附契約範例,讓讀者了解智財法規在該份契約中的精神及掌握契約之基本模式,以便參考運用。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
作者:李永然、謝顯榮主編‧陳麗桂助編
出版日期‧2005/10初版
書號:1V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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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彙編的效用在於容易查詢、歸類完整、方便找到所有相關的法條、解釋令、裁判等。尤其是21世紀商業競爭,智慧財產過招便能決定孰能勝出的情形下,智慧財產的研發、行銷與管理,異常重要。精選一本好用的智財權法規彙編隨時查閱,勢不可缺。
  《智財權小六法新編》特輯錄智財五大法——專利、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及營業祕密法之立法意旨、最近一次修正理由、相關之大法官會議解釋、司法院解釋、最高法院判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主管機關之行政函釋等,共精挑32種法規。並選錄巴黎公約、伯恩公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在我國加入WTO之後,亦產生會員國相互適用之問題,規定如何,盡在本書。
  本書秉持永然文化實用原則,將本書編輯成輕、薄、精、細的精緻開本,11cm×17.5cm大小,一手可握、易於攜帶、容易查閱,並提供二次索取最新修訂法規資料的機會,半年一次,延伸本書的使用期限。

著作權法與你
作者:李永然、洪菁黛合著
出版日期:2003/11
書號:2B11-1
定價:220元
  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中,報章雜誌、電腦網路等媒體資訊的運用不可遏止,所以智慧財產權的觀念興盛起來,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動輒得咎,舉例而言,download網路的資料放在自己的文章中發表,有沒問題?出資請人寫文章,著作權算誰的?爸爸的遺作,著作權歸誰?諸如此類的問題,考驗著e世代的我們,一不小心,除了花錢賠償外,還可能構成牢獄之災,這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本書作者李永然律師執業多年,深諳著作權問題越來越多樣化、複雜,爭議金額更驚人,乃邀集另兩位作者共同將活生生的實例32個案加以編寫並解析、附契約書,供讀者實際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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