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文/張則君

  對於一般人而言,大多覺得法律是遙不可及,和自己沒有什麼關係,一旦面臨權益受損或不慎誤觸法網才後悔不已,其實法律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每天在我們週遭發生的人事物,多多少少都牽涉到法律問題,因此如何讓民眾能在輕鬆無負擔的狀況下「知道法律」,進而能「守法」、「用法」,一直是李永然律師視為自己的責任。

不忍民眾損權益,李永然律師著手推廣平民法律

  執業超過40年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經手過大大小小、各種類型的法律案件,深感國人常因法治觀念的不足,造成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於是產生了推廣平民法律的想法。他說:「我最初開始擔任律師時,從工作中深深體會到民眾對於法律的不了解。一般民眾最常接觸到的法律問題,大部分與個人有關,包括:家庭、生活或工作中所碰到的相關法律問題。於是觸動了我一個念頭,就是要透過什麼方式,才能讓民眾去認識、了解並運用法律。若是一開始就談論太深奧的法律議題,又與大家切身毫無關係,那一般人就不會有興趣去了解。」

  有了普及法律的念頭後,李永然律師決定從「生活與法律」開始著手,他表示:「每個人每天都要生活,所以我一開始就以生活與法律作為主題來和大家進行討論,包括:生活法律知多少、生活與法律……等等議題,內容涵括了食衣住行育樂、工作、家庭,家庭中又包含:訂婚、結婚、夫妻財產、離婚、子女、財產繼承、贈與……等問題加以討論,希望民眾能夠藉此認識法律的各項規範。近幾年來,民眾逐漸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甚至生活與法律也成為許多大學院校的通識課程之一,對於法治意識受到重視,是非常好的一件事。」

多管並行,推廣法治觀念從己身做起

  於是李永然律師運用旗下永然關係企業: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公司、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及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開始了推廣法律之路。

  李永然律師對於推廣法治觀念一向不遺餘力,並且強調要從自身做起,他認為這是一份應盡的社會責任,並且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進行,藉此為台灣建設法治社會,貢獻出自己的力量:

  一、透過法律講座傳遞法律的重要:李永然律師執業40餘年,多年來演講邀約不斷,包括:高中新生的法律演講、扶輪社的法治教育講座、天元宮法律講座及許多單位、機構的法律演講,配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資深副所長林雯澤、陳淑芬、彭郁欣及黃斐旻等主任律師,對於法律實務經驗十分豐富,將他們在法律各個領域的寶貴經驗,加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在不動產方面的專長,經由各種演講的機會,共同傳遞法律的重要性。

  二、出版法律圖書推廣法律常識:「閱讀」是吸收知識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因此出版法律刊物是推廣法治觀念最基本的途徑,李永然律師自民國76年成立「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迄今已30餘年,出版法律相關的圖書多達四百餘種,內容多以民眾常接觸到的生活法律為主題,包括食衣住行、投資理財、婚姻親子、繼承贈與、不動產買賣、公寓大廈管理、民刑事訴訟……等,捨棄艱澀的法律用詞,以簡單白話、淺顯易懂的方式來解說法律,縮短民眾與法律的距離感,希望讀者能藉由閱讀加強法律常識。

  三、贈閱「普法手冊」普及法律知識:為了增加民眾對於法律的了解,李永然律師常邀集企業、友人共同出錢出力,印製各種普法手冊供民眾免費索閱,目前已出版了近140本手冊,主題遍及各項生活法律,藉此普及法律知識。讓民眾透過簡單的法律手冊了解自身權益之所在,不再覺得法律是遙不可及。

  四、經營「部落格」分享法律觀點:李永然律師自民國95年建立「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http://cpyrlee.pixnet.net/blog),至今已10餘年,除了分享自己的生活點滴外,更重要的是藉此傳遞法律的知識,集合自己撰寫的法律文章或他人的精闢見解、新聞報導等,經由一篇篇發表的法律專文,讓讀者能透過網路資訊的搜尋,便可充實法律相關知識。

  此外,李永然律師也強調法治教育必須向下紮根,從在校學子就應該了解並學習法律,於是永然法律基金會每年寒暑假舉辦的高中法律生活營(至今已舉辦22期)即負起了向年輕學子普及法律的重擔。

法律,與空氣、日光、水同為生活要素

  法律到底有多重要?李永然律師做了一個較輕鬆的比喻,他認為:做為現代人為什麼要了解法律?因為我們從出生到死亡,都離不開「法律」,法律已經是我們的生活要素之一,就如同空氣、日光和水一樣重要,是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常聽有人說:「法律是保護知道法律的人」,由此可以了解「知法」十分重要,因為「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執法」,「知法」可說是民主法治社會的一切基礎。李永然律師會如此堅持推廣法律知識,也就是希望能為我們的法治社會奠下更穩固的基石。李永然律師語重心長的說:「台灣是一個美麗的寶島,我希望它也是一個講究民主、法治、人權的社會。在這個有秩序的社會中,民眾能夠知法還要懂得用法,能夠知法而後懂得守法,再加上民意代表能制定好的法律,有了這知法、守法、用法、立法四大支柱,台灣必定會成為一個民主、法治、人權兼顧的幸福美滿社會。讓我們一起努力,堅定法治基礎,追求民主、關心法律,我們的一下一代才會有更好的生活環境。」

120-1(2020.05).jpg

120-2(2020.05).jpg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