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1udn聯合新聞網刊登李永然律師專文「太

文◎李永然律師

案例:

  大明與小美結婚,兩人各在不同的公司服務,小美懷孕已近臨盆,大明為強強房屋仲介公司業務員,業務繁忙,想到家中屆時無人可照料小美,他希望向公司申請「陪產假」,不知是否可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提出?

解析:

  「陪產假」一直是社會所談論的焦點,雖然早年相關勞動法令並未有陪產假的規定,不過,為了讓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以提升其工作效率,當時國內已有一些企業主動提供其員工包括陪產假、育嬰假等在內優於勞動法令的勞動條件。

  只是率先提供員工這些優惠福利措施的企業,幾乎都是員工上千人的大公司,小公司恐怕就比較難以承受員工動輒請陪產假、育嬰假等的負擔。

  為此,政府訂有《性別平等工作法》(註1),在該法中除了明定雇主不得以勞工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為理由,終止勞動契約或要求勞工自動辭職外,為了讓勞工能兼顧家庭,並首創「家庭照顧假」,明文肯定「育嬰假」、「產檢假」(註2)與「陪產檢及陪產假」。


  依以上說明可知,「陪產檢及陪產假」在現行的《勞動基準法》中並未規定,但《性別平等工作法》中則有規定,凡有該法之適用者,即可依該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可以請陪產檢及陪產假七天,雇主並應照給工資。

註1:我國於民國91年1月16日總統公布訂定《兩性工作平等法》,再於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公布修正名稱為《性別工作平等法》,而後於民國112年8月16日修正,並將法案名稱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

註2:《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4項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七日。

文章連結:太太臨盆…房仲業務想跟公司申請「陪產假」性別平等工作法給的天數很大方

..........................................

★2025.08.19udn聯合新聞網刊登李永然律師專文「懷

雇主勞工權益大小事,法律說明白──相關實務及司法範例

作者:李永然律師
出版日期:2025/08 初版
書號:2Q15
定價:300元

  《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的修訂頻繁,職場生態也持續演變。本書從最基本的《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談起,涵蓋勞動契約的簽訂與終止、工資工時與休假制度、資遣與退休金、勞工保險與職業安全衛生,直到外籍勞工聘用、勞資爭議處理,本書都提供了深入淺出的解析。
本書內容依主題分為十篇,從最基本的《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談起,涵蓋勞動契約的簽訂與終止、工資工時與休假制度、資遣與退休金、勞工保險與職業安全衛生,直到外籍勞工聘用、勞資爭議處理,本書都提供了深入淺出的解析。

  本書關注實務上常見的疑難雜症,例如「工讀生與正職員工的權益差異」、「試用期間的法律依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限制」……等議題,並透過案例分析與法律條文的結合,協助讀者釐清觀念,掌握關鍵。此外,本書也收錄了多份實用範例,如勞動契約範本、競業禁止條款、人事保證契約書、離職證明書、民事起訴狀、民事答辯狀、和解協議等,讓您在實際運用時能有具體的參考依據。期盼能為您在面對實際狀況時,提供最直接的協助。
對雇主而言,本書是維持合法經營、防範風險的重要工具書;對勞工來說,則是一份保障自身工作權益的法學地圖。無論你是初入職場的新鮮人、具多年資歷的企業經營者,或是關注勞動議題的法律人,本書皆能提供所需的法規知識與思辨養分,成為你在職場法律旅程中的可靠夥伴。

★2025.08.19udn聯合新聞網刊登李永然律師專文「懷  《從試用期到離職.退休勞資爭議法律手冊》免費贈閱,歡迎索取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即是鑑於現今勞資爭議層出不窮,為協助社會大眾了解勞動法令,特邀請永然永然智慧財產權暨勞動事務中心召集人沈曉玫律師擔任主編、副召集人劉和鑫律師擔任副主編,再邀集所內多位專業律師,針對上述勞動關係中常見的法律問題,集結撰寫成《從試用期到離職.退休勞資爭議法律手冊》。同時,達欣建設亦為促進勞資間更公平、穩健的互動,特捐印本手冊,提供讀者免費索取。本手冊針對企業日常經營與勞工日常工作中最常見、最具爭議性的法律問題,提供清楚、實用的解釋與建議,協助雙方在法規架構下建立清楚的權利與義務認知,降低誤會與衝突。

  《從試用期到離職.退休勞資爭議法律手冊》由達欣建設捐印,永然法律基金會策劃,免費贈閱。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11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索取1本回郵11元,索取2本回郵16元,索取3本以上請來電永然文化詢問,本手冊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的頭像
李永然律師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