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李永然律師出席梅門李鳯山師父《養心日月談新書分享會--樂在生活的修行智慧》,並與李鳯山師父進行一場精彩對談,現全場影音記錄已上網,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閱,欣賞兩位大師的對談,另此場內容也獲得許多迴響,以下為兩位讀者的心得分享。
樂在生活的修行智慧養心日月談新書發表影片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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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月蘭女士是這位名滿天下經營之神──王永慶的夫人,她具備了臺灣傳統女性純樸、堅毅、善良、包容等所有美德,孝順長輩、關愛晚輩、體貼丈夫,全心全意的為家庭付出,成為家人最溫暖的避風港,她更推己及人,默默地幫助著社會弱勢家庭。在她辭世後,身為她託付重任,視為己子的王文洋先生,為感念大媽的慈愛,於2010年成立了「王月蘭慈善基金會」,繼續發揮她「大愛」的精神,給予社會弱勢民眾關懷與協助。
  在好友王文洋董事長的邀請之下,我擔任了「王月蘭慈善基金會」的執行長一職,6年來接觸過基金會的業務後,更能了解王董事長的心意,不只為了圓大媽「推愛及人、濟弱扶傾」的心願,更是不忍社會上貧寒孤寡無所依靠,於是發揮自己的力量回饋社會。回顧「王月蘭慈善基金會」這幾年來的付出,從認養榮民遺孤、協助清貧第二代脫貧、鼓勵低收入學童儲蓄到推展生命教育課程、推廣法治教育紮根、培育青少年高爾夫球選手等,由經濟和教育兩方面著手,協助弱勢家庭走出悲情,脫離貧困,並栽培弱勢孩童,不讓他們輸在人生的起跑點,能透過學習,以自己的力量迎向生命更美好的未來,這些都是在實踐王月蘭女士身前無私、愛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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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光荏苒,一轉眼又過了3年,第二屆董事會即將屆滿。感謝董事每每於董事會議上提供各種寶貴的想法與建議,提升基金會在社會公益上所做的效能,讓每一分善款都用在正確與必要的方向。
  從成立之初,基金會與政府單位合作,陸續辦理了如榮民遺孤認養、Young young精彩─青年培力專案、童心協力─兒童培力專案、旭日生涯發展帳戶、幸福滿屋─實物銀行、危機家庭托育補助、失業勞工子女獎學金、教育關懷獎、兒少福利服務資源媒合計畫等各項與兒童成長、教育相關的專案,乃至今日與宗博館持續合作的生命教育補充教材編撰與運用教學、與台新銀行公益慈善基金會共同贊助的「您的一票,決定愛的力量」、甚至是首次贊助高球青少年選手等,都是希望在我們杯水車薪的捐助之下,降低弱勢家庭子女在學習之路上受到艱困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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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修行是要離苦得樂: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有云:「…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經文中提到的「苦」,即人生的「八苦」包括: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及五陰熾盛苦(註1);所以,人既知人生是苦,不應迷戀,而應修行,讓自己能出離「三界」(註2),不再於六道中輪迴,進而能離苦得樂!
  人原本有一清淨自性,但因「無明」覆蓋,使自己的「真心」成了「妄心」,修行即是為了袪妄顯真,回復真如自性!
  人之真如自性受到「無明」覆蓋,是因身、口、意起惑造業所導致,修行自然須要透過「持戒」,止惡防非,進而「禪定」,不斷精勤,親近明師,修習智慧,改往修來,成就「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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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個人都希望吉祥: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彼此間常會互道「吉祥」,所謂「吉祥」是指「稱心如意,美好祥瑞」;無怪乎人們會以「吉祥」向對方道賀!
  但在現今忙錄的高科技社會,生活壓力日益增加,競爭趨於激烈,究竟要如何才能讓自己有一「吉祥」的生活?釋迦牟尼佛於《吉祥經》中有所開示,筆者就藉本文從《吉祥經》談起。
二、遠離愚癡人,交往尊敬有德的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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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行必須發菩提心
  筆者曾於「中華道宗」中撰寫「修行必須發菩提心」乙文,按「菩提」一詞譯為「覺」(註1),修行即是為了破除「無明」,回復「自性」;也是「破妄顯真」,破除「妄心」,回復「真心」。
  既然如此,修行就必須發菩提心,但發菩提心之後,如何踐履?筆者願藉本文略示自己的淺見。
二、菩提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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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生要有成就必須修行
  近年來台灣島內發生不少事件,尤其有些從事食品加工業者,昧著良心製造假油、飼料油供人食用,賺取黑心錢,損及國人健康。從這些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生意人賺錢如果不憑「正道」,不憑「良心」,既不能得到人們的尊敬,而且還會惡名昭彰,甚至有牢獄之災。
  佛家常言:「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人一生中所為有「善業」、「惡業」,如果盡做惡事,則造惡業,未來還有「因果報應」,將會「自作自受」;所以,人的一生還是要提醒自己,不是只有不擇手段的賺錢,而必須回歸生命的真實意義就是修行;人能修行,才不會枉費一生,未來才能為人所欽仰,而不遭人唾棄!
  談到「修行」二字,簡單的說就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也是三十七助道品(註1)中的「四正勤」,即「已生惡令永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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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13
 
  人生一瞬,如何利用短短數十載光陰,留下如雪泥鴻爪般的履痕?芸芸眾生,思慮萬千,有人雄心萬丈,冀圖立下不朽之功業;又有人不求聞達,但乞有一安身立命之所;或亦有人蜉蝣在世,得過且過,不知所終。靜夜長思,你會期許自己過一個怎樣的人生?
  佛家云:「人身難得今已得」,故生而為人,要珍惜此生,勤懇修持。「修行」從何開始?何以利用修行,足以締造精彩人生?名律師李永然同時是皈依佛門多年的入世弟子,他從閱人無數的執業歷程中,深刻體認到,人際之間的對立與衝突,率皆起自於人性的缺漏與不足;無由摒棄貪、嗔、癡、慢、疑、惡見,煩惱便因此而生。藉由不斷的省思,李律師將如是心得與多年來的修行法門結集成冊,與諸位有緣人分享。
  《利用修行精彩活出生命手冊》依〈天地律法•世間法〉、〈修行法門〉、〈安住心田〉分成三部分,不外從人與人、人與環境之間的應對關係,包含家庭、職場、社會等場域,援引佛陀的微言大義,指點讀者放下執念、破繭而出,從而豐盈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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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序
  人自呱呱落地之始,歷經懂事、求學、交友、求職、婚姻等成長階段,必會面對許多自己喜歡或不喜歡的人、事、物及環境。人生在世,得到與失去、順境與逆境互有更迭,當情況不如意想中順遂時,「逆境」便油然而成,沮喪、憤怒、失志等負面能量不斷湧出,此類情況無處不現。
  人生何處不逆境,這些須臾的困頓可能來自於「家庭」,與家人、配偶間的相處;「職場」上,事務的處理與溝通;「人際關係」的經營;「經濟情況」的緊絀;「身體健康」不理想,缺陷或疾病等。任何大小事件一旦處理不當,皆有可能成為影響個人身、心、靈的不安定因素,而形成個人的「逆境」,切勿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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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人最怕成為刑事被告
  筆者自民國68年開始執行律師業務,因為執業一開始是以「訴訟」業務為主,所以均會接觸打民事、刑事、行政等訴訟打官司的當事人。
  而接觸各類型訴訟的當事人,可以發現他們都難免會心煩;又其中最令當事人煩惱者,則是成為「刑事被告」。因為其犯行如經檢察官起訴,法官判決有罪確定,輕者易科罰金、拘役、罰金或緩刑宣告,這些雖無牢獄之災,但也會讓自己有了犯罪的前科記錄;重者則被判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剝奪生命的死刑!無怪乎,一般人最害怕成為刑事被告,因為它攸關名譽、財產、自由或生命。
二、台灣社會對刑事被告有錯誤的偏見
  成為刑事被告之所以困擾,也因為台灣社會對刑事被告存在錯誤的偏見;一般人視「刑事被告」為壞人,再加上新聞媒體進行「新聞審判」,煽風點火,則刑事被告常成為「千夫所指」的過街老鼠;有時候,連他的家人也要一併受牽累。
  處在當今末法的「五濁惡世」,民眾面對這些新聞報導,切勿為媒體做二手傳播,也不要隨之起舞。而應當冷眼旁觀,自己的「清淨心」才不會遭到染著;更何況,新聞如是錯誤報導,我們不做二手傳播,才不會與媒體形成「惡業」的「共業」。
  又現代人如何正確看待「刑事被告」?其實凡挨告之人,就成為刑事被告,如:甲公然辱駡乙,乙控告甲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丙毆打丁,丁控告丙犯《刑法》第277條「傷害罪」。戊竊盜己的財物,己控告戊犯《刑法》第320條「竊盜罪」。這樣一來,甲、丙、戊、即成為刑事被告。
  而這其中有實際犯罪者,也有可能是被「誣告」者,然其一切則有待檢察官的「偵查」及法官的「審判」;故基於「人權」保障,刑事訴訟中有一「無罪推定原則」,也就是在有罪判決確定前,任何人都要推定刑事被告是無罪的,這樣才不是因為偏見而冤枉好人。其實古今中外,被冤枉的案件宛若恒河沙粒;所以,現代人應用「平常心」,不要預設立場來看待刑事被告,這樣才不會有錯誤的偏見!
三、刑事被告最易恐慌
  如前所述,所有當事人最煩惱者莫過於刑事被告,有些刑事被告一旦接到「刑事傳票」,就茶飯不思,吃不飽,睡不好;如再加上遭到羈押、限制出境,或公司辦公室、家中遭搜索,或遭到「監聽」…等「強制處分」,則令自己陷入恐怖之中,因為心有罣礙,故有恐怖,更進入顛倒夢想。
  筆者見過有些刑事被告因身心煎熬,官司未確定即因生重病而往生;也有些刑事被告只在偵查中遭到羈押,即因憂忿而精神失常…。
  所以,刑事被告要如何克服恐慌,安住身心?這就變成一重要的課題。
四、修行是磨練心性,識別真相,無有恐怖
  記得自己在二十年前,因為法鼓山的「襌三活動」,參加者被主辦單位要求這三天活動中都要「禁語」,這對從事靠「嘴-說話」執業的筆者而言,是一大考驗;加上被要求必須能背誦《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雖然全部經文僅260字,但對未學習佛法者而言,則是困難。
  當時,筆者也不知背誦「心經」的作用何在?但現在則較能明白其作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經文中:「…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讓筆者明白經文含義極廣博而精深,無怪乎它已是一部很重要的經典;《大般若經》共六百卷,這當中最簡括切要,提綱絜領,則是這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現代人修行,其實是要明白人生的真實目的,人由於遭「無明」覆蓋,導致迷失自性,妄想執著;《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則於開頭即謂「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註1);足見修行一定要有「妙智慧(般若)」,即能明四智(註2),就能轉識成智,並能斷惑證真。
  刑事被告面對刑事官司,一定要了解這是一種困境,是一種考驗,在心態上,要當成「逆增上緣」。天主教前單國璽主教也說:每個人的人生中不可能都平順,遇到逆境,就要予以面對、克服,進而當成階梯,拾級而上;這也與佛教所說的「逆境上緣」不謀而合!
五、結語
  綜上所述,現代人的生活與過去相較已複雜許多,雖然科技突飛猛進,電腦、網路日新月異,但現代人並未因而更快樂;反而,更覺空虛及苦惱。所以,現代人一定要更用功修行,拒絕外來的聲光刺激引誘,回歸簡單,過著減法樸實的生活,又一旦遭遇官司,一定要先住身心,切勿自己嚇自己,這樣才能用冷靜的頭腦迎接外來的挑戰,又能這樣才能使自己有「定」,進而才能生「慧」,而有正知正見;否則,妄想執著,虛耗一生,豈不寃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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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21日因遇上颱風天,特地把日前買的「感謝折磨你的人」一書閱讀一遍。
    
  本書由凌越編著,普天出版社出版,本書中提醒讀者:
  1.要肯定自己,發現自己的不平凡與無限的可能,人要有「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達成目標。
  2.事情好壞一切決定在「自己」,所以自己要在身上散發「自信」與「欣喜」,讓自己成為一位「有信心的人」。
  3.深具信心的人,自然會「成功」,所以培養信心,是邁向成功的第一步。
  4.人面對困難,不要抱怨,要心存感激,將困難當成磨練的機會。
  5.人要以積極的心態面對人生之中的各種挑戰,不輕易放棄,要有毅力,堅持到底就會成功!
  本書的觀點很積極、正向、陽光,這就是成功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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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律師
一、有工作才有收入:
  每個人都需要「工作」,人從小學習,就為了將來踏入社會從事工作做準備。有了工作,除可以創造事業,也有錢財的收入;又如謀得一職務,也可獲得收入。由於「錢財」是「養生送死之資」;所以,人可以不要太愛錢;但沒有錢,則萬萬不可。
  「工作」與「修行」是否衝突?有些人面對修行的問題,會說:「我現在工作忙,等退休後再說」;筆者認為「工作」與「修行」二者並不衝突,工作中也可以修行,如果一個人可以在工作中修行,那就做到了「聖凡平行」。
  而一個人如何於工作中修行?筆者願於本文中探討。
二、公門好修行?
  首先要注意工作中的選擇,如一項工作做了有害修行,造惡業,則此工作為「邪業」,比如:開娼館、賣毒品、走私槍枝、開地下錢莊、開討債公司…等;反之,如一個工作可以利益眾生,福國利民,則此工作為「正業」。釋迦牟尼佛所說的「八正道」(註1)中,就包括「正業」這一項。例如:醫師是為病人救命解除病痛,當然是「正業」。
  現代人常喜歡選擇公務員的工作,所以現在有很多人都準備公職考試,想獲得在公務部門任職的機會。公務員參與國家治理的工作,如果利用職務,做出正確政策,落實執行,則「福國利民」、「利益眾生」;無怪乎有人會說:「公門好修行」。
  但筆者認為這並不表示當了公務員,就是一個好修行,而是要看該公務員的服務心態及行為,如果公務員凡事因循苟且、得過且過、驕姿怠惰、貪婪收賄,既不是一個「好修行」;反而是,成天造惡業,日後則惡貫滿盈。
  就以擔任「檢察官」而言,檢察官是偵查犯罪,面對刑事被告,必須講求「證據」,正確認定「事實」,依法偵辦,毋縱毋枉。如果檢察官不秉持前述的正確態度,反而濫用公權力,做濫行覊押的聲請、濫行提起公訴,冤枉好人,令人含冤莫白,則將自種惡因,未來自將「自食惡果」,甚至禍延子孫,豈不恐怖。筆者最近就碰到一件刑案,有一位年屆70歲的資深牙醫教授,竟遭檢察官認定涉嫌詐欺「健保局」的健保費新台幣260 元,而依《刑法》詐欺罪、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這位被告醫師,終日擔憂,信心受打擊,其影響不可言喻。俗云:「當官的也要會察理」,這位資深牙醫有必要為區區新台幣260元大費周章地去偽造文書,詐騙健保局嗎?深信檢察官如能認真偵查,查個水落石出,即可對該被告做出「不起訴處分」,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條第1項規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所以,檢察官也要主動注意有利於被告的情形;而不是緊盯不利於被告的情形,卻對有利被告的情形,置若罔聞,視若無睹。
三、如何於工作中修行?
  由上述說明,可知工作中修行的第一步就是做「正業」的工作,至於「邪業」的工作一概不做。
  其次,個人認為工作中做好修行,存乎「一心」,即「心念」很重要。這個「心」必須是「利他的心」;筆者過去曾為文表示「利他才能利己」,國父孫中山先生也曾說:「人生以服務為目的」;所以,工作時一定要存有服務他人的心念,而且要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就以餐飲而言,在中國大陸傳聞有餐廳用「地溝油」,這對消費者的健康傷害多大,實屬不應該。其實民以「食」為天,做餐飲的一定要為顧客的健康著想,不衛生、不健康的食材絕不使用,這才是對付錢的顧客做出應有的回報。筆者近年來茹素,外食機會很多,仍然看到一些餐廰用「再製品」、「加工品」的食材,做素食料理,這些東西能吃嗎?顧客吃了對健康必然不利。於是筆者會藉機向服務生、廚師或老闆反應,素食者只要用「根莖、葉菜、水果、五穀、豆類、堅果…」等天然食材,均可入菜,太方便了,何必用「再製品、加工品」呢?
四、修行要深信因果:
  華人接觸儒、釋、道的機會很多,同時透過儒、釋、道不同的法門進行修行,而儒、釋、道都講「因果」;既然如此,修行就要做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而且要如諸葛亮《出師表》中提到劉帝對其子劉襌的遺詔中談到:「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才是真修行。
  修行一定要「信」(註2),馬鳴菩薩為了讓一切眾生能夠在「大乘法」上起「信根」,造了《大乘起信論》,佛法也講「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所以,筆者除了提醒世人在行、住、坐、臥能保持「覺性」,就是修行;所以,工作中自然也可修行,這就是筆者常說的「動中修」;而修行時一定要深信因果,才會興起恐怖心,令自己戒慎恐懼,關照自已的「身、口、意」,真正地「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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