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在買賣、互易、交互計算、贈與、租賃、和解、保證時,就等於有了契約行為,每一種契約都有其特點,有其法律規定,訂定時應注意的重點也不同,稍有不慎如同簽下賣身契,常造成莫大損失,況且經濟社會許多商業行為是在商家提供單向的定型化契約下完成,消費者的權益受到剝削常見,故具有相關的法律意識及擬訂一保障自我權益的契約,一般人都應具備的。
本書基於法律權益的觀點,收錄各式契約範例,共分為:買賣契約、信託契約、租賃契約、和解契約、承攬契約、公寓大廈類契約、合作類契約、委任契約、婚姻契約、消費借貸契約等篇章,共數十種契約範例及其法律重點,供民眾於實務運用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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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日報所出版的「全力以赴」一書,是由張平沼先生口述,鄭秋霜整理。該書可說是平沼兄的傳記,他是一位具豐富歷練的法律人、企業家,他擔任過教職、檢察官、企業負責人、立法委員,目前也兼任中華民國商總的理事長。
我一定要花些時間研讀,其實這些內容有些看似熟悉,因為過去在聚會或開會時,偶而也聽他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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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抗衡當道
從學界出發,兼業律師;轉任立法委員;再任監察委員。法律人中少有如此崎嶇而豐富的人生旅程。感謝一路提攜扶持的師長們。在碩士班研究生階段,端木校長聽說我想以教學研究為職志,特意提醒「法律是實務為主導的社會科學,沒有實務經驗,連法理學都教不好的。以後要兼業律師。」其後,查老師良鑑先生三公子在台開設法律事務所,囑我襄助,才踏入律師行業。當時任教之中國文化大學也能支持法律學系是專業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的觀念,並未反對兼業律師。離開文大之後,其時世新校長成嘉玲教授邀約我籌設法學院。告以辦學理念,並提出個人兼業之理由並要求許可。成校長充分支持,但以不妨礙教學為條件。因此,世新八年,能依理想讓我建構一所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法學院。在師生的配合下,世新法學院也沒有辜負大家的期待,成為一所具有特色的法律人養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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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已是世界各國民主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聯合國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而其中所揭櫫的人權理念也深受世界各國認同,故將每年十二月十 日定為「世界人權日」。此後數十年間,人權理念漫向全球,逐步發芽並根植人心,形成一種自然的文化氛圍,為歷史寫下一頁頁的人權思潮新篇章。而我國在此人權潮流中,當然不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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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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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內容主要收錄的論文,皆為本協會與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於2008年10月3日在台南國立成功大學合辦的「在地人權之保障與實踐國際研討會」中所發表的論文。在台灣,長久以來經濟發展造成重北輕南的現象,南北差距和城鄉發展所衍生的人權課題仍未獲改善。現今,即使在我國民主化後,亦同樣出現在人權保障與實踐上。因此,中華人權協會於本人擔任理事長期間之2006年成立了「南台灣人權論壇」,由當時本協會理事及成大政治系教授,即本書的主編周志杰博士擔任執行長。希望透過對於在地人權的關注,消弭南北長期發展不均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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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身分,獲邀為《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寫序,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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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偉教授是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的教授,獲得我們臺灣大學法學院的推薦、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自100年9月20日起至100年11月20日,作為訪問學者來臺灣研究「刑事法令立法程序」。
他曾在10月4日到訪事務所,我們有過短暫且愉快的會晤(
請點此)。
日前看到他所撰的「謙恭有禮的台灣人」一文,述說他對臺灣的體會,相當令我感動,同時更以身為臺灣人而驕傲。在獲得他同意後,將其文轉載如下:
謙恭有禮的臺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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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序
「宗教」能淨化心靈,啟迪人性之善,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培養信者具備悲天憫物的情懷,並認定「善惡終有報」,進而端正己心,有所不為;「法律」則是以外在的約束手段,力求實現社會正義,解決紛爭。宗教與法律均為「規範」,皆是穩定秩序的重要力量,並行則效果益彰。
世風日下,若欠缺基本法律常識,不法之徒容易乘虛而入,不可不慎。「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宗教與人為善,然則在追尋心靈慰藉的同時,亦應正視與克服生活中各種現實的挑戰,勇於捍衛、珍惜自身權利,以維護生活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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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累積財富─10位企業家的金錢觀
Ian Bradley著‧顧華德譯‧基督教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
日前在信義區A9館地下室的一家書局中逛,看到這本書,隨即買了一本,利用假日看了一下,這本書對我也很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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