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0日,我前往台灣高階管理全球經貿協會演講「財產繼承法律知多少」。



大綱如下:

壹、繼承權
一、民法繼承篇之法定順位之繼承人及順序
二、法定繼承人之應繼分
三、代位繼承
四、養女對其養父母的遺產有無繼承權?
五、繼子或繼母相互間有無繼承權?

貳、遺囑與財產繼承
一、遺囑
二、運用遺囑規劃財產的法律須知
三、成立遺囑信託,要課徵遺產稅嗎?
四、遺贈
五、實務上常見之問題
六、繼承之方式

肆、繼承糾紛如何預防?
一、選用適當的遺囑方式
二、不得侵害「特留分」
三、明確遺產的範圍
四、將妻妾或非婚生子女的問題明確處理

伍、糾紛解決的方法
一、訴訟
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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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