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國101年9月27日出刊之第592期壹週刊中
關於報導張啟鴻先生所為不實言論之聲明
一、王文洋先生於101年9月17日上午在台北市大稻埕教會,為王月蘭女士所舉辦之告別禮拜,邀集所有王月蘭女士生前親近的親朋好友,當然包括王月蘭女士「娘家親友」,整個告別禮拜的規劃,王月蘭女士的「娘家親友」也參與其中,張啟鴻先生於前揭壹週刊中陳稱:「竟然沒有找我們娘家的人去,太過分!」云云,誠與事實不符。
二、王月蘭女士生前,其母親已隨同郭文通夫婦居住在桃園,故其早將郭文通夫婦的住所視為「娘家」,何況前揭壹週刊報導「蔡榮霈從王月蘭哥哥手上買下她出嫁前住的房子,當自宅用。右為張啟鴻」云云,則張啟鴻先生明知王月蘭女士「出嫁前住的房子」業已由其哥哥出售他人,竟仍陳稱:「王文洋既然自認是王月蘭的繼承人,那就應該翻修郭家老宅…」、「尤其是呂安妮非親非故的,她應該親自來剪草」云云,試問王文洋先生如何去翻修他人之住宅?整理他人之住宅?足見張啟鴻先生所為的不實言論均存有惡意中傷王文洋先生名譽之嫌。
三、張啟鴻先生一再以王月蘭女士「娘家的人」自居,但王月蘭女士生前,因病痛所致而長住「桃園長庚護理之家」,為何鮮少見過張啟鴻先生來探望王月蘭女士?足見張啟鴻先生只是王月蘭女士的遠房親戚,王月蘭女士與張啟鴻先生也根本沒什麼往來,則益明張啟鴻先生如今一再以王月蘭女士「娘家的人」自居發表不實言論,實存有惡意誹謗王文洋先生之嫌,盼張啟鴻先生切莫再對外及媒體上指謫傳述誹謗王文洋先生的不實言論,否則王文洋先生將依法追究張啟鴻先生的法律責任。
  
              王文洋代理人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
中華民國10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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