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3月5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尹俞歡所撰「1,300件都更案 面臨撤銷危機」,內政部營建署長丁育群民國103年3月4日指出,若立法院於本會會期沒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全台將有高達1,300件、總開發金額新台幣1.3兆元的都更案會被撤銷,對國內經濟發展衝擊相當大。副署長許文龍表示,雙北目前合計有1,000多件都更案,是衝擊最大的地區,若修正案沒通過,波及的會是正在審查、「現在還在掛號」的都更案。

  由於文林苑事件,民國102年4月大法官會議宣布《都市更新條例》第10及19條內容違憲,內容包括都更事業概要查審沒有設置適當組織審議、申請都更事業概要審查門檻太低(土地所有權人數、面積超過十分之一即可申請)、都更事業計畫審議前沒有要求舉辦公開聽證、都更事業計畫審議前沒有要求將相關資訊送達權利人等,要求內政部必須在一年內修正,否則條例將會失效。

  行政院已推出修正案,修正重點包括主管機關組成都更審議委員會來審核都更計畫,並在計畫核定前舉辦公聽會,且要確保都更權利變換計畫等案件要送到相關權利人手中等。另外,申請都更同意比例的門檻,也由現行的十分之一提高至十分之三。

  筆者認為如果《都市更新條例》部分的法條因為違憲而失其法律效力,將會對台灣的經濟成長造成相當大的衝擊,對人民的居住品質、都市景觀都會有所影響。因此期望政府能盡快針對違憲法條優先修法,其餘配套法條再陸續上路,讓正在進行都更的案件得以順利進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都市已相當老舊破蔽,倘若不經過都市更新,則景觀不佳、機能不夠,所以推動都市更新已是目前政府的一大課題,目前立法院應在此次會期,將《都市更新條例》儘速通過,才不會辜負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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