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2月4日工商時報A15版記者龍益雲「鄭文燦射3箭 落實居住正義」的報導稱桃園市市長鄭文燦民國104年2月3日主持重大議題會報,強調市政府已通過「3支箭」,首先為達租稅正義並防止囤房,房屋稅課徵將採取累進稅率,第4、第5棟課2.4%、逾第5棟課3.6%;其次是租金補貼方案,符合內政部所訂標準的4,500戶弱勢家庭,市府將編足預算,不用排隊、不用抽籤就能得到每月4,000元的租金補貼;「第3箭」為推動社會住宅,解決年輕人、勞工、弱勢家庭及警消勤務宿舍的居住需求。

  桃園市市長鄭文燦為落實「居住正義」民國104年2月3日射出「3支箭」,其中最重要的是成立「社會住宅基金」,規畫第一年就撥款新台幣15億元由桃市府自行興建「集合型社會住宅」,並在民國104年4月1日成立「住宅發展處」專責興建,未來只租不售,宣示要讓桃園市成為社會住宅運動的起點。

  桃園市市長鄭文燦表示,「八德合宜住宅」案是不當利益輸送的弊案,市府已決定將八德合宜住宅案解約,將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桃園市政府並規畫第一階段在桃園中路、八德兩個重劃區興建2,155戶社會住宅,藉此累積推動社會住宅的經驗;並擴及廢棄的軍營、閒置的公共空間;也納入捷運沿線、交流道周邊及航空城範圍等交通便利地點,未來會採取實坪制,且房型要多樣化來滿足不同需求。也應在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內的機場捷運沿線推動社會住宅,若無法興建,他不會同意桃園航空城計畫,務必要把機場捷運和航空城的「利益公共化」。

  筆者認為政府於民國103年12月廢止《國民住宅條例》將以《住宅法》來取代《國民住宅條例》,改以只租不售的「合宜住宅」為主,以落實居住正義,來對人民的居住權有所保障,但至今尚未見到政府有對居住正義細部的規畫,今首先由桃園市市長提出並通過防止囤房加稅、弱勢租金補貼、推動社會住宅等三議題,並先成立「社會住宅發展處」、「社會住宅發基金」,這將是一個好的開始,盼各縣市政府也能一起推動,來落實《住宅法》實施,讓人民人人有屋住,人人買得起,落實居住正義!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對於桃市政府能以積極態度推動「社會住宅」,持肯定的看法!其實這就是落實《住宅法》的積極作為,政府目前應停止打房,積極興建「社會住宅」,實現人人有屋住的「大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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