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4月13日聯合報A5版記者蘇瑋璇所撰「每年一條 國家公園要為輪椅族鋪路」的報導,台灣社會日益高齡化,加上友善身障者觀念,打造國內無障礙旅遊環境,軟硬體都逐漸受重視。在內政部營建署規畫,從民國104年起至民國108年,五座國家公園每年蓋一條無障礙步道。打頭陣的墾丁國家公園貓鼻頭民國104年底完工,輪椅族就能輕鬆親近海蝕地貌。
立法委員楊玉欣指出,身心障礙者、銀髮族與一般人相同,都熱愛出遊,期待自在而有尊嚴地移動;但到了號稱無障礙的風景區,卻發現只不過有空間稍大的廁所、畫了輪椅符號的停車格,真正的遊憩區輪椅根本進不去,只能自備斜坡板慢慢「挪」進去。楊玉欣委員說,多數休憩景點設計之初都未考慮輪椅族。觀光局則較早意識無障礙旅遊需求,已規畫十五條無障礙一日遊、二日遊路線,在網上公布,並鼓勵旅宿業者提供無障礙房型及用餐空間。觀光局也建置App供網友拍照上傳無障礙設施,分享給有需要者,設施不良的也可建議業者改善。
筆者認為營建署改善身心障礙者出遊的無障礙空間環境,其立意甚好,未因為身障者的行動不便,而喪失出遊的權利,更應給予他們出遊的機會及空間,希望各地方縣市政府也能一同響應,創造出更多「無障礙空間」,給予他們更便利的空間。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無障礙空間」地設置是方便身心障礙者的行動,為了提升「身心障礙者」人權,台灣在這方面多年來不斷地努力,現連國家公園也注意到了,這是人權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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