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一、稅務單位常運用「實質課稅原則」對納稅者課稅

  國人面對稅務單位的課稅行動,常有萬般無奈之感,加上「行政法院」又往往未能發揮保護納稅者之「賦稅人權」之情形,導致民眾有些就放棄進行「稅務救濟」。

  幸好立法院已於民國105年間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該法也自民國106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筆者認為「納稅者」往後應以更積極的態度去迎戰稅務單位不合法、不合理的課稅!

  就以「實質課稅原則」而言,這也是國稅局常運用的「武器」;然何謂「實質課稅原則」?其乃指為達稅捐負擔的公平,不僅在於其「形式上的意義」,尤應依「實質意義」,以求其實現。當稅法的解釋及課稅要件事實的認定上,如有發生所謂「法律形式、名義或外觀等」與「真實、實態或經濟的實質等」有所差異的情形時,應著重「實質」而甚於「形式」,並以此作為課稅基礎的原則(註1)。又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20號解釋也是第一件明白論述「實質課稅原則」的解釋,該內涵成為國稅局在個案中對人民以「補稅、漏稅罰處分」的重要依據(註2)。

  現《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明文適當地約束「實質課稅原則」運用,究竟如何約束?筆者藉本文予以剖析。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如何規範「實質課稅原則」?

  我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1項規定,涉及租稅事項的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的精神,依各該法律的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的意義及「實質課稅」的公平原則為之。

  而稅捐稽徵機關運用「實質課稅原則」時,仍必須就認定課徵租稅法的構成要件事實時,以「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所生實質經濟利益的歸屬與享有為依據(參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2項);而且就「課徵租稅構成要件事實」的認定,法律也明文稅捐稽徵機關就該「事實」有「舉證責任」(參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4項)。

  日後納稅者面對稅捐稽徵機關欲運用「實質課稅原則」課稅時,一定要運用前述規定,進行防衛,確保自身權益!

三、結語

  綜上所述,長久以來,「實質課稅原則」所依的大法官釋字第420號,於稅捐爭訟實務中,為常被引用的「帝王解釋」,民眾在租稅規劃時,為避免日後發生預期外的風險,應注意經濟活動的「實質」內涵與「形式」一致(註3);又如一旦遭遇稅捐稽徵單位扛此大招牌來,仍應懂得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進行防衛,保障自身的「賦稅人權」。

註1:黃俊杰著:納稅者權利保護,頁71,2008年7月二版第1刷,自刊本。
註2: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編著:實質課稅原則,頁7,2015年1月初版第1刷,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出版。
註3:同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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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統計,我國行政訴訟案件超過一半是稅務案件,但行政法院判人民勝訴的比例只有6.11%。因此,當民眾發生稅務爭議時,通常會選擇付錢了事,以免傷了神後,還是得傷財。

  立法院為了落實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於民國105年12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該法並自民國106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共有以下五大要點:一、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二、落實正當法律程序。三、公平合理課稅。四、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該法揭示納稅者固然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但更有依法律納稅的「權利」。包括:一、主管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的協助,並確保納稅者在稅捐稽徵程序上受到「正當程序」的保障;二、納稅者被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進行調查時,可以要求該機關以「書面」說明納稅者被調查者調查或備詢的事由及範圍;被調查者也有選任「代理人」或請「輔佐人」偕同到場的權利;三、納稅者申請「復查」或提起「訴願」後,可以向「稅捐稽徵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與核課、裁罰有關的資料;四、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經「復查」決定後提起行政爭訟,於相關程序終結前,可以「追加」或「變更」主張課稅處分的「違法事由」,俾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幾項重大變革:一、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該會辦理「協調各機關間有關納稅者權利保護事宜」……等事項;二、稅捐稽徵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的協助,並指定「專人」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保護官的工作如:1.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的溝通與協調;2.受理納稅者的「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3.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的諮詢與協助;4.每年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的工作成果報告等事項。三、由最高行政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設立「稅務專業法庭」,並由「稅務案件專業法官」審理。

  因《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攸關「納稅義務人」的權利,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遂率領陳曉祺律師、吳任偉律師、許淑玲律師、洪偉修律師、黃志國律師、張雅蘋律師士共同執筆,彙編成《納稅者權利保障法律手冊》,將最新、第一手的納稅者權利保護資訊,完整呈現在讀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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