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台灣法學會法律專業與倫理委員會假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舉行「最高法院法官員額與最高法院定位」研討會。

會中提出幾項問題進行討論:
一、當前我國最高法院法官員額,不僅遠較於英、美、日的最高法院法官人數為多,亦高於德、法之終審法院,其原因究竟何在?
二、於現行法院組織架構下,特別是相對於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員額是否有調整之必要性?
三、於現行民、刑事訴訟制度下,最高法院法官員額是否有減少之可能性?
四、如欲減少最高法院法官員額,其關鍵為何?是否應有何配套措施?又應減至多少人數方為合理?
五、是否有任何外國法制經驗可供吾人參酌,以解決上述問題?

此一研討會由顧立雄律師主持,數十人出席,我於下午也前往出席,聆聽張文貞教授...等人的發言,此一研討會相當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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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