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發生在圓山中山橋前的衝突事件,當時因場面混亂,警察誤認廷鈞是滋事份子,而發生捉錯人之烏龍事件。豈知,事後竟有絲瓜日報部落格之版主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損害廷鈞之名譽,本人已於11月14日發律師函予絲瓜日報部落格所屬之服務提供者即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請其依法處理。雅虎公司在接到本人律師函後已依法刪除該絲瓜日報部落格所發表之不實言論,本人非常感謝雅虎公司的協助處理,並提供社會大眾一個正當合法的網路使用環境。
言論自由雖是憲法所保障的自由,但不得予以濫用;否則,容易涉及誹謗他人之名譽、侵害他人之權利。本人在此呼籲網路上使用者,千萬不要恣意發表不實言論,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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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第二波】民間社團 再度控訴 「暴警」記者會 分類:社會觀察2008/11/19 22:36 馬總統 別再 視而不見! —— 重點 不只是 暴力,還有 暴警 民間社團暨「控訴暴警律師團」等將於11月20日(週四)於自由廣場前舉辦「馬總統別再視而不 見!——重點不只是暴力,還有暴警」記者會。 民間社團與自主公民繼11月5日至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北投分局長李漢卿違法闖入上揚唱片行,涉 嫌違法搜索及強制等罪後,第二波結合台北律師公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成立超過20名 律師的「控訴暴警律師團」,經由律師團成員訪談、蒐證後,律師團將正式對數起遭受暴警攻擊 之特定、不特定被害者向法院提起自訴或告發案。 屆時將有數名被害者現身說法,並包括該唱片行被違法侵入、強制消音之上揚唱片公司代表, 「控訴暴警律師團」成員亦將著律師袍到場聲援。 ■ 【第二波】民間社團再度控訴「暴警」記者會 時 間:2008年11月20日(週四),上午10:00 ~ 地 點:自由廣場前 流 程: 10:00∼10:05 簡介今日活動流程 10:05∼10:10 台北律師公會與民間司改會代表發言 10:10∼10:50 受「暴警」襲擊之數名被害者現身說法並播放暴警影帶 10:50∼ 開放媒體提問 新聞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 林峰正 0926-363-473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研究員 宋明潭 0963-20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