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NET Logo登入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跳到主文

享受工作 回歸自然 明心見性 諸法皆空 ─ 李永然律師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6月 11 週二 201310:18
  •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夫妻分居房產合計課稅


 根據民國102年6月10日經濟日報A16版記者陳美珍的報導,依據財政部規定,夫妻處於「分居」狀態時,在未辦妥離婚登記手續之前各自持有的不動產在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持有戶數時,必須併同計算,即超過一戶以上並且持有未及二年即出售者,需課徵奢侈稅。
     由於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款之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非屬課徵範圍。財政部表示夫妻處於分居狀態而未辦妥離婚登記手續者,因為仍具「配偶關係」,雙方所持有的房地產仍應合併計算所持有的戶數。
     筆者提醒民眾如有上述情形,必須注意《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規定,因為「分居」終究不同於「離婚」!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3)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6月 06 週四 201315:28
  •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四都不動產交易創奢侈稅後新高,如人頭養房避奢侈稅,則連補帶罰


     根據民國102年6月5日中國時報B1版記者王莫昀、經濟日報A2版記者陳美真的報導,根據新北市公布的5月不動產移轉量共計7773棟,與4月份相較,增加13.1%,創下24個月新高,並且以淡水區843戶奪冠,而中和區與板橋區則分別為781及776戶,分居2、3名。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6月 06 週四 201311:01
  • 李永然律師接受中國時報記者採訪,談奢侈稅糾紛



  奢侈稅上路滿兩年,所產生的問題不少,中國時報於2013年6月5日財經焦點B1版,特別做了相關報導,並針對奢侈稅所生糾紛來採訪李永然律師。
  針對奢侈稅實施兩年,不動產交易所產生的糾紛,李律師表示:其實檯面下,為了躲避奢侈稅,以人頭交易,或是買賣雙方協議壓低交易額等,最後衍生報酬談不攏、分配不公、黑吃黑等問題,屢見不鮮。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5)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5月 29 週三 201316:14
  • 《李廷鈞地政士專文分享.李永然律師重點解析》假解約真買賣者,國稅局不退奢侈稅!


 根據工商時報A22版記者林淑慧的報導,財政部賦稅署為了避免有心人利用合意解除買賣契約,將不動產售予第三方規避奢侈稅,賦稅署表示所有權人銷售持有兩年內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除了行使「法定解除權」解約者,否則以繳入國庫的奢侈稅不予退還。
     有鑑於近期國稅局查獲一案例:「甲君出售持有期間在一年內的都市土地給乙君;乙君持有土地未滿一年,也想出售給丙君,乙君為規避繳納奢侈稅,就與甲君商量,先與甲君解除原契約,在由甲君直接將土地賣給丙君。」依據原本的解釋,乙君不但不用繳奢侈稅,甲君也可申請退稅。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8)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11月 29 週二 201114:07
  • 買進農舍於二年內出售,是否要課奢侈稅?



文◎李永然律師
 
日前國內傳播媒體炒「農舍」問題,炒得沸沸揚揚,而農舍買賣是否也會涉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相信此一問題,對於農舍之買受人,於取得所有權後,兩年內轉售,應當也相當關心,筆者願籍本文予剖析。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80)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11月 28 週一 201109:51
  • 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子要如何申報奢侈稅?



文◎李永然律師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2)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11月 24 週四 201114:22
  • 演講「奢侈稅法律疑難與解決實務」


2011年11月22日下午1時30分,我與事務所同仁黃斐旻律師一同赴永然法律研究中心演講「奢侈稅法律疑難與解決實務」。
現場學員眾多,也熱烈回應,並提出了許多問題,我與黃律師一一回應,茲節錄提問如下:
1.購入新板特區預售屋3500萬,100年5月份出售5500萬。國稅局查核後,要求以實價課稅並補稅,因此現在如有未滿二年之房屋要出售,是否有奢侈稅及實價課稅雙重問題?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11月 21 週一 201109:34
  • 售取得而未滿2年的自住房屋,要課奢侈稅嗎?



售取得而未滿2年的自住房屋,要課奢侈稅嗎?
文◎李永然律師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11月 01 週二 201113:48
  • 建商因合建而分得的房屋於2年內出售,會遭課奢侈稅嗎?



建商因合建而分得的房屋於2年內出售,會遭課奢侈稅嗎?
文◎李永然律師
問題:大大建設公司與地主阿旺合作興建房屋,雙方係「合建分屋」,大大建設公司因而分得14戶房屋;大大建設公司若於2年內將之出售,會遭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嗎?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6)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 10月 24 週一 201109:15
  • 房產遭拍賣,會被課奢侈稅嗎?



房產遭拍賣,會被課奢侈稅嗎?

文◎李永然律師



問題:張大於民國99年底買進一房子,並登記於名下,但日前作生意失敗,無力再繳應付給銀行的本息,銀行向法院行使抵押權,拍賣抵押物。張大如遭拍賣,距離取得產權未滿「一年」,他是否會遭課奢侈稅?

解析:由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側》第2條第1項第1款前段規定:該例所規定應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是指「持有期間」(註)在「二年」以內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都市土地。從這規定來看,張大的持有期間未滿「一年」,因此有此一擔心。

     不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但書規定:「但符合第五條規定者,不包括之。」幸好,張大遭銀行行使抵押權,強制拍賣,正是符合該條例第5條第8款:「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強制拍賣」,所以,被排除,而不屬應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特種貨物」,因而不會被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院」。

     由此一案例,觀之消費者買房子,一定要量力而為,不要一窩蜂,看到別人投資房地產賺錢,就怦然心動,而毫不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去買,如果一旦自己經濟稍有變化,或大環境翻轉,恐怕就會使自己陷於進退惟谷的境界,筆者於執業中見了不少這樣的案例,所以特撰本文提醒消費者(本文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註、持有期間指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計算至該條例施行後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

  • 個人分類:不動產奢侈稅
▲top
12»

個人資訊

李永然律師
暱稱:
李永然律師
分類:
職場甘苦
好友:
累積中
地區:

熱門文章

  • (23,346)社區之「開放空間」可以不對外開放嗎?  文◎李永然律師
  • (21,421)人物報導-李永然之子李廷鈞
  • (21,013)幸運雜誌40期大篇幅報導「永然第七期高中法律生活營」- 李永然兒子李廷鈞和同學分享法律人的經驗談
  • (20,586)「續租權」不同於「優先承租權」  文◎李永然律師
  • (14,350)年輕人呷頭路,就是不一樣--李廷鈞如何經營地政士老行業?  文◎張則君
  • (12,133)李永然律師率李廷鈞地政士等人出席「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
  • (4,607)何謂「妨訴抗辯權」?
  • (4,451)如何訂立婚約?「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一書告訴您
  • (772)《地政士觀點.李律師點評》老舊大樓磁磚砸傷路人,整棟住戶遭起訴!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 (471)參加普得精舍護法會頒贈

最新文章

  • ★李永然律師出席《讓愛飛翔 ❤️ 為愛而舞》慈善聖誕舞會 以行動傳遞愛,讓溫暖真正飛向南迴
  • ★李永然律師出席天元宮「歲末白蓮同盟大會串」,共聚祈福
  • ★李永然律師與作家高愛倫接受《財經起床號》專訪,深談《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書中23種人性金錢戰與法律對策
  • ★李永然律師主持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趙剛授袍儀式,給予祝福及勉勵
  • ★李永然律師溫馨作東,FTO好友歡聚一堂
  • ★2025.11.23udn聯合新聞網刊登專文「他45筆土地繳了地價稅100多萬…溢繳無法退稅 大法官認違憲推翻財政部」(摘錄自《不動產不是你說了算──大法官釋憲揭開權利歸屬真相》一書)
  • ★李永然律師以監事身分出席中華企業經理協進會理監事會議,關心會務發展
  • ★李永然律師團隊提供當事人專業諮詢
  • ★亞信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商標部張成祥主任於「永然新訊」第十一期發表專文「綠商標:品牌與環保意識的火花」
  • ★永然長照與醫藥衛生法律事務中心顧問李思翰醫師於「永然新訊」第十一期發表專文「老年症候群是老化嗎?」

文章分類

  • 法律講座影片 (5)
  • 永然說法 (15)
  • 專訪 (8)
  • 賀詞 (3)
  • 發表文章 (1)
  • 長照醫療安養相關法律 (12)
  • 法庭辯護 (1)
  • 台北企經協會台商張老師 (182)
  • 家族傳承 (14)
  • 中華人權協會釋憲案 (4)
  • 契約擬訂與權益 (53)
  • 商業事件審理法 (6)
  • 非訟 (1)
  • 住宅租賃及包租代管 (6)
  • 李永然律師談法律 (43)
  • 兩岸交流 (8)
  • 不動產借名登記 (3)
  • 司法改革 (3)
  • 居住人權 (4)
  • 海外投資 (1)
  • 聲明啟事 (12)
  • 民事 (14)
  • 和解.調解 (2)
  • 金融法律 (70)
  • 法治教育推廣 (35)
  • 兩性法律 (5)
  • 商業 (3)
  • 圖書推薦與閱讀心得 (223)
  • 時事評析 (4)
  • 民法 (3)
  • 宗教,人權,法律 (187)
  • 信託 (15)
  • 人生修行與法律 (30)
  • 看新聞說法律 (98)
  • 智慧財產 (111)
  • 兩岸法律問題 (133)
  • 仲裁 (34)
  • 行車消費及糾紛法律問題 (45)
  • 房屋稅 (4)
  • 進修訊息 (63)
  • 消費法律問題 (3)
  • 刑事 (43)
  • 繼承贈與 (82)
  • 媒體報導 (705)
  • 原住民人權 (2)
  • 政府採購、營繕投標、工程承攬法律 (17)
  • 青少年法律 (27)
  • 稅負法律問題 (29)
  • 判決案例 (1)
  • 地政相關新聞及法令 (695)
  • 夫妻財產稅務 (3)
  • 個人資料保護 (7)
  • 生活隨寫 (1,368)
  • 健康養生 (22)
  • 法律 (108)
  • 投資‧金融‧理財‧保險 (41)
  • 新聞時事 (278)
  • 律師業經營與管理 (58)
  • 宗教 (170)
  • 企業經營與管理 (97)
  • 不動產相關法律 (149)
  • 不動產稅負 (40)
  • 人權議題 (95)
  • 活動記錄 (1,743)
  • 刑事被告友寄隆輝與辯護人彭郁欣律師 (20)
  • 勞資法律 (121)
  • 不動產奢侈稅 (13)
  • 不動產買賣 (55)
  • 土地徵收 (5)
  • 大陸不動產 (15)
  • 不動產仲介 (15)
  • 市地重劃 (17)
  • 中國大陸經濟 (3)
  • 醫療法律 (4)
  • 永然開講:庶民法律 (177)
  • 兩岸投資與交流 (208)
  • 公寓大廈 (45)
  • 投資管理 (24)
  • 扶輪社、傑人會、美生會 (1,020)
  • 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 (69)
  • 法院拍賣 (9)
  • 國際貿易 (7)
  • 社會人文 (36)
  • 國際觀察 (37)
  • 歷史懷古 (23)
  • 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警察執法過當事件 (1)
  • 台北美術館警察錯抓鳥龍事件 (24)
  • 談判‧調解‧溝通 (20)
  • 人生智慧 (193)
  • 未分類文章 (1)

文章精選

文章搜尋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