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行車消費及糾紛法律問題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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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為年滿十八歲而未滿二十歲的大學生,尚未取得小客車駕駛執照,某日竟趁其父母不注意,私自將他父親所有的小客車開至郊區兜風,見四下無人,開始飆速行駛,而在轉彎處,與正使用行動電話通話並駕駛小客車的B發生擦撞,A與B二人均多處受傷。經鑑定結果,A與B二人皆有過失,試問:A與B應負何法律責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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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於民國103年3月某日晚間騎乘自有重型機車於台北市信義區巷弄內由西向東行駛,行經某路口欲左轉時,不幸與B駕駛由南向北行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擦撞,A因而倒地致左手骨骨折,經報警處理後,A、B二人均堅稱自己未超速且經查二人都未飲酒,試問:

  一、如何釐清A、B雙方車禍的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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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於民國(下同)102年6月1日以其所有自用小客車向B保險公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試問:

  一、A於深夜駕車將過馬路的C撞成重傷後,即加速逃逸,因現場無監視器且無目擊者,致C不知被何人、何車撞成重傷,C該如何求償?又,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從何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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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陳於民國102年9月向A公司(從事中古車買賣業)購買於民國100年6月間出廠的國產中古自小客車一輛,不料該車自交車一個月後,停放於自家(自有)店面後方停車場時,竟意外起火燃燒,導致該車全毀,火勢並波及店面室內,造成小王的配偶小林嗆傷住院。試問:

  一、小陳依法得向A公司主張何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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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因工作需要,欲購買中古小客車使用,於電視廣告上看見B公司(以經營二手車買賣為業)標榜其所出售的中古車均經原廠認證,而且還有售後一年或兩萬公里之免費保固,A因此於民國102年7月1日向B公司付款購買T牌中古自小客車一輛,B公司三日後即交車。未料,交車一週後,A因工作需要擬搭機出國,於駕駛該車前往機場途中,竟因變速箱發生異常而在高速公路上拋錨,A因而無法準時搭機,另增加旅費支出新台幣二萬元。試問:

  一、A依《民法》得向B公司主張何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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