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不動產借名登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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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在台灣借用他人名義登記財產的事時有所聞,例如:借用他人名義開設「銀行帳戶」使用、借用他人名義購置不動產、借用他人名義登記成為公司股東…等等,真可謂琳瑯滿目,無怪乎有人常說台灣充斥著「人頭文化」!

  所謂「借名登記契約」是存在於「出名人」(俗稱:人頭)與借名人之間,此種契約是雙方互相約定,一方以他方(出名人)名義登記為特定財產的權利人,但「借名人」自已則仍保留特定財產的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限,而他方(出名人)允為擔任特定財產之權利登記名義人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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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16日自由時報針對不動產借名登記做了專題報導,記者張文川並採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分析「不動產借名登記」應注意的要點,以避免糾紛的產生。

〈財經週報-綜合話題〉預告登記 避免房產被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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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對於不動產實施「登記」制度,不論土地、房屋皆是如此,但實務上常見有人將自己購買的不動產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不論其「借名登記」的理由為何?都必須注意其中的法律問題,以保障自身的權益。2019年9月16日自由時報〈財經週報-綜合話題〉借名買房 被偷賣恐追不回」一文,記者張文川專題報導了「不動產借名登記」的風險與法律問題,可供民眾參閱。

  永然法律基金會為了普及民眾有關「不動產借名登記」的法律知識,特別邀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的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許淑玲律師、吳任偉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的李廷鈞地政士一同合著 《家族傳承與不動產借名登記法律手冊》,免費贈送供民眾索閱,希望讀者能了解相關法律規範,在面臨問題時,了解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新聞連結:〈財經週報-綜合話題〉借名買房 被偷賣恐追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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