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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0日上午到住家附近的學校「跑步」,我常與友人談及「運動」的好處。

運動要持之以恆的效果才大,但一般人不一定能持續,我以一位過來人看運動,只要能重視它,自可持續。

運動不限定登山、游泳、打球、跑步、快走......,不論何種方式,只要有益身心即可,但千萬要注意運動前的暖身及避免運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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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