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下午2時,我受邀至聯合報進行專題演講,講題為「勞資權益與勞動糾紛」。


會中針對勞動契約的意義、勞動契約的種類、不定期勞動契約、勞動契約的終止、工作規則對於未同意之員工是否具有拘束力、企業負責人對於性騷擾的行為之法律責任的應有認識、留職停薪與職務調動的法律適用、勞工的退休金要如何計算、發生勞資爭議,如何申請調解等,進行仔細的剖析,並給予法律實務上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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