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4月10日下午2時至5時,我前往永豐銀行演講,主題是「大陸新《物權法》」。

首先由黃俊豪副理為我介紹,我即開始演講,當天連同賈堅一總經理等共一百餘人出席。

我自1990年起即已關注中國大陸的相關訊息,並深信中國大陸的發展是台灣的商機;我也盡一己之力不斷地研究大陸相關法令,並將與台灣商人及一般民眾分享,轉眼已有十九年的光景,我覺得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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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