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2年12月03日自由時報A11版記者林曉雲所撰「土台大閒置國有地 市價百億」乙文報導,立法委員邱志偉於民國102年12月2日在立法院教委會審查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時,批評台灣大學坐擁台北市精華地區的國有土地,但是低度利用的土地卻高達六千坪,這些土地分別位於大安區、中正區及信義區,以一坪二百萬元估算,土地市價估計新台幣百億元以上。

  台灣大學校長楊泮池表示,目前部分精華地段校地多為日式宿舍,因受到《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被指定為古蹟,即使收回使用,也是依法活用,未必能大規模開發及高度利用。台大總務長王根樹表示,台灣大學其實早已積極活化或善用,例如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六百多坪的土地,與建商合作都市更新後,預計民國102年底可興建完成,台大分配到八十戶套房,將作為單戶職務宿舍。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五十二所國立大學都有些老舊宿舍或低度使用的土地,教育部會先用三個月進行盤點,要求大學多作適度的活化利用。

  筆者認為行政院應要求各部會盤點下轄「非做公用之國有土地」,並規劃其未來的發展利用,以增進國有資產活化,並提升都市土地供給。目前已有國有財產署、國營事業與公股行庫陸續釋出地上權標案,期待未來有更多公部門能夠提供更多閒置土地,以增進土地經濟效益,減少土地使用浪費。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國有財產法》規範國有土地的利用,政府必須讓法律有效的執行,這樣才不會造成國有土地資源的浪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永然律師 的頭像
    李永然律師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