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身分,出席了由財政部舉辦的「檢討稅捐稽徵法第24條及關稅法第48條有關限制欠稅人出境制度」公聽會,一同出席有中華人權協會蘇友辰理事長、洪家殷教授、葛克昌教授......等人。

  會中,李永然律師針對「稅捐稽徵法第24條及關稅法第48條有關限制出境之規定,有無違反憲法或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人民遷徙自由規定?應否廢止?」表達意見,李律師認為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限制人民出境,須經司法程序才可,透過限制出境,達到稅捐保全目的,這相當不妥,且我國已簽署並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限制出境已明顯違反其人民遷徙自由的規定,應該予以廢止,以維護人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永然律師 的頭像
    李永然律師

    永遠自然─李永然律師部落格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