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2月19自由時報A5版記者郭安家、廖千瑩所撰「北市府首賣容積 南山世貿二館64億換5382坪」乙文報導,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通過以代金新台幣64.53億元,同意南山人壽得標的世貿二館開發案增加兩成容積、約可增加5382坪樓地板面積,台北市長郝龍斌可望近日簽准這首宗市有容積出售案。占地5357坪的世貿二館地上權開發案,在民國101年由南山人壽以新台幣268.88億元權利金得標。先是爆出南山投標時雙棟36、28層開發案,得標後卻變更設計,改為45層的一棟「台北第二高樓」,引發質疑。
台北市府民國102年底修訂《台北市信義計畫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提供公共建設者,開發基地可增加容積20%為上限的樓地板面積,或者通過都審會,改以等值代金購買,代替公共建設;而北市府首宗市有容積出售,還是給南山世貿二館開發案。
民進黨市議員李建昌批評,對比信義區地價或租金,台北市府以每坪不到新台幣120萬元賣容積,實在便宜;且整個開發案從得標後同意變更設計、又低價賣容積來看,這種行政手段操作會讓財團賺取暴利。台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回應說,五十年地上權結束後,出售容積一併歸公,沒圖利的疑慮。此外,台北市府取得代金後,將挹注都市更新基金,未來搭配催生中的「台北容積銀行」,投入興建公營住宅等公共設施。
筆者認為政府同意得標廠商可以用購買代金方式,進行「容積移轉」來增加樓地板面積,此條件應於投標前放入於標單中詳加規定,並將代金一同放入競標的底價中,而非在事後追加或變更,難免會令其他競標廠商或民眾心生質疑!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容積的控制攸關都市發展,政府出售容積固然增加市府的財政收入,但必須考慮整體都市發展。又這筆收入既是出售容積的收入,北市政府應將之用於都市市容的發展及改善,這才有益於台北市的都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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