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1月10日聯合報AA2版記者江碩涵所撰「浮洲合宜宅快完工 446戶出租」報導,內政部營建署公告,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快完工,民國104年3月起陸續交屋,除4009戶出售外,還有446戶將出租,權狀坪數23至55坪,每戶月租金新台幣7100至15800元,管理費每坪新台幣60元。新北市府預計,最快民國104年1月底公布承租資格,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等大台北都會區經濟弱勢的就業、就學青年皆可申請承租,4月公告中籤名單,6月即可入住。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官員指出,浮洲合宜住宅由新北市府負責辦理出租承租資格訂定與審查作業、日勝生集團負責營運出租管理10年,民國104月截止並抽籤公告中籤名單,5月中籤民眾可前往看屋,6月即可入住。住商不動產新北市區協理趙中康分析,以該租金來看約是市價7折,且浮洲合宜住宅是全新完工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居住品質。不過他也表示,因當地為新開發區域,生活機能較差,且距離浮洲車站走路得花10分鐘,最近的亞東醫院商圈得花上20分鐘車程才能抵達,租屋者最好自己擁有交通工具,否則會因生活機能差而不適應。
筆者認為浮洲地區位於板橋西部,交通及商業機能較不發達,因此計畫承租的民眾可以先行了解該地區居住環境;不過隨著人口、店家陸續遷入,其生活機能應該會逐漸良善,有興趣的民眾,記得注意近期所公布的承租資格,以避免錯失申請機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由於《住宅法》的理想是讓「人人有屋住」,政府將「合宜住宅」進行「出租」,由符合資格的「經濟弱勢」民眾提出申請,是解決人民的「居住權」,希望此一措施能成功,日後有更多類似方案推動,使台灣的社會能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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