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1月10日中國時報A6版記者陳芃所撰「226違建限期不改3月23起全拆光」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大動作宣布226處違建若期限內不改,將強制拆除。北市府公布細部修法,凡2004年以前興建,屋主必須先改善到2間房以下,若不自拆,民國104年3月22日起讓北市府建管處執行強制拆除,將會全部拆光。台北市建管處長高文婷表示, 如果3月22日未改善,就將雇工拆除,預計六月底前完成作業。建管處目前以2005年後所搭建的違建,列優先拆除名單;針對低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居民,已協調都發局提供基河三期、永平中繼國宅共52戶供申請,以半年為期。另外,都發局提供住戶申請「仲介費補貼」,民眾找到合法住所、完成簽約後,可持仲介費收據、租約影本申請;金額最多為租金一半,且不得超過9000元、一次為限。住戶如有需求可撥1999轉1633,有專人協助;租約糾紛則可洽「法務局」。
筆者認為北市府這次真的有拆除違建的決心,建管處、都發局或法務局開始做橫向聯繫作業,提出良好的配套措施,避免因違建拆除所衍生的社會問題或租屋糾紛,期待這次北市府能順利將拆除違建,降低其所衍生的公共安全問題,各地方縣市政府也可以趁此機會了解,並且起而效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違章建築」在台灣是一存在數十年的老問題,很多政治人物基於「選票」的考慮不敢動手,導致「違章建築」問題日益嚴重。由於《建築法》規範「建築行為」;如果違建不拆,則《建築法》形同虛設;台北市政府有此魄力,值得喝采,希望違章建築能被徹底解決。台北加油!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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