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4年3月19日自由時報A9版記者涂鉅旻、鍾泓良所撰「信義公所將拆遷 原址地上權招商」報導,台北一○一、南山廣場旁的信義區公所因為是海砂屋,北市府計畫遷至廣慈園區,其空地明年將採設定地上權案招商,比照南山廣場案給予四十%增額容積,估可蓋二三七公尺高的商業用途摩天樓。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評估,該案新台幣一○八億權利金將入市庫,另新台幣卅二億增額容積收入納都更基金,可用於廣慈園區公辦都更。

    根據北市都發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該地位於信義路五段,佔地二三八八坪,目前屬機關用地。林欽榮副市長計畫,民國104年底都委會將變更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但採第四種商業區開發,屆時容積率可達五六○%。雖採設定地上權案開發,須經議會同意。根據都發局粗估,如得標者購滿四十%增額容積,該案可建二三七公尺高的摩天大樓,成北市第四高樓,僅次於五○九公尺的台北一○一、二七二公尺的南山人壽「南山廣場」大樓(興建中)、及二四四公尺的台北新光三越大樓;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長羅文明說,如該案基地縮窄,樓高也可能超過南山廣場。另外,權利金新台幣一○八億元為粗估,須待日後財政局透過估價流程估算。

    筆者認為北市府將台北市精華土地做最有效利用,並將該權利金回饋於都市更新是一個很好的方式,甚至未來可以成為建設公營住宅的財源,取之於土地,並用之土地上,如此房市才能穩健,並讓人人有屋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北市政府要朝向將台北市建設成「國際化都市」的目標邁進,宜將都市景觀做一良好規劃,才會讓台北市民覺得有感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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