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7月27日經濟日報A18版記者陳美珍所撰「幫地方找錢 房屋稅將三級跳」的報導,促地方自救財政,財政部發函要求地方政府,未來連續兩次進行房屋課稅現值評定作業時,應將用於計算房屋價值的標準單價提高至市場造價的40%至50%,全台縣市至遲應在2019年前全數達標。這項調升地方房屋稅基的指令,將做為中央撥付地方統籌款與補助款的重要指標,未達標者將遭減發。

  中央下達調高房屋稅令後,全台擁房族的養房成本也將節節上升。特別是新建、增建與改建房屋,相較於舊屋,未來所要負擔的房屋稅將會是數倍之多。房屋標準單價同時牽動契稅與印花稅,新屋買賣相關稅負亦會連帶上漲。財政部指定,縣市政府應在未來兩次評定房屋現值時,將房屋「標準單價」合理拉升至約當市場造價的40%到50%。據指出,房屋現值嚴重落後市價,偏低的標準單價為主因。目前房屋評定現值約僅是市價七分之一。

  筆者認為政府將房屋價值的標準單價提高,不僅是民眾房屋稅大幅提高外,相關的契稅、印花稅及贈與稅也將隨之大幅提高,對民眾影響甚鉅,財政部不應因地方政府缺錢,就授權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現值,藉以增加財稅收入!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房屋稅、地價稅都是「持有稅」,這些稅的課徵仍須遵守「租稅法定主義」、「租稅公平」、「量能課稅」、「公平比例原則」,而不得「恣意」;但現在台北市已有過度恣意的情形出現,尤其是「房屋稅」,未來難免會產生不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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