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4年9月9日聯合報B1版記者邱瓊玉所撰「北市愛心房東 房屋稅擬降為1.5%」的報導,為鼓勵「愛心房東」,台北市政府擬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只要房東願意將閒置空屋出租給符合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者,其非自用住宅房屋稅,最高將從3.6%降為1.5%。稅捐稽徵處表示,市政會議已通過修正草案,將送台北市議會審議,最快民國105年5月適用。

  民國103年「囤屋稅」開始徵收後,發現不少「誤殺」的情形,像是部分公立學校的學生宿舍,採BOT方式興建經營,但因持有者是建商,慘遭徵收3.6%;另有部分企業的員工宿舍,也是同樣情形,因此北市府再提出修法,放寬房屋稅率,降為1.5%。另外,為增加愛心房東的數量,因此也計畫調降愛心房東的房屋稅率,以增加誘因。

  筆者認為北市府調整囤房稅的適用稅率,的確可以降低持有人房屋稅稅負,但房屋稅課稅的稅基,房屋公告現值才是真正讓民眾繳交高額房屋稅的原因,北市府應提出更多房屋稅率或房屋稅基減免或優惠規定,以避免讓愛心房東或非志願性持有較多房屋的民眾繳納高額稅負。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北市」的房屋稅稅率與其他縣市相較,很多地方很離譜,柯市長繼任以後,已根據各界反應,打算修改《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這是務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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