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18日聯合報A16版記者綦守鈺所撰「南鐵地下化起跑 仁德段拆屋」的報導,台南鐵路地下化全長八點二三公里,總經費新台幣兩百九十三億元,台南市吳宗榮副市長表示,雖影響仁德區、東區、中西區、北區鐵路沿線共兩百五十四戶,但已有近八成住戶登記照顧住宅,僅四十三戶反對拆遷或觀望。仁德段沿線卅一戶有十四戶取得同意協議價購,因此先拆除。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聯絡人陳致曉表示,北區、東區還存著很大爭議,拆遷戶目前已提出釋憲,贏的機會很大,而且有十多個團體齊聚高雄市議會前抗議反迫遷,但政府卻急著拆老百姓的房子,拆遷戶的「居住正義」在哪裡?

  台南市吳宗榮副市長並強調,有了法律依據,這項重要建設勢在必行,反對者僅占少數,未來會再與尚未同意拆遷的住戶溝通,盼和諧完成此重大建設。若最後仍不同意,會依《土地徵收條例》,將土地與房屋款項提存法院。台南市賴清德市長也透過臉書說明,強調只要接受協議價購方案,市府願就地上物補償,「除法定金額,再增加百分之五十額外補償費用」,想在原地重建的住戶,也可透過都市計畫提高建蔽率,讓住戶可以重建或移轉到沿線的土地。

  筆者認為「公益」與「私益」有時候是難以衡量比較,但就長遠觀點而言,都市鐵路地下化應是趨勢,目前台北、板橋及松山車站都早已完成地下化,原本鐵道變成道路及公園綠地,釋出更多空間供市民使用;期望台南市政府能夠盡最大努力,讓市民與被徵收的地主雙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我國已實施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該公約中有針對居住權進行保障;所以,進行拆遷時,一定要做好居民的安置,這才符合「居住權」之保障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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