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近幾年來,報章媒體常見企業家後代子孫為繼承而爭產不斷,甚至連帶造成企業內部派系的鬥爭,以致影響企業形象等負面消息;更有部分企業家之繼承人因此反目成仇、對簿公堂,甚至還發生暴力槍擊事件,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以上種種,除了是企業家生前始料所未及外,相信其在天之靈也不願看到後代子孫間上演爭執,致嚴重影響家族感情,更打擊其生前大半輩子辛苦所建立的社會形象。

  余自民國六十八年起執業律師,當時台灣的民風淳樸,人們尚且看重家族情感、重視家庭及社會倫理,因此相關繼承爭議仍少;但是,不到四十年間,社會風氣竟產生如此大的變化,繼承爭議案件屢見不鮮。余近幾年執業中也常常接觸到此類案件,著實令人感嘆不已!故而特以專文提醒企業家們,在生前宜審慎思考,並善用法律,做出適當的遺產規劃。至於如何進行?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可預立遺囑

  即以清楚明白的書面遺囑,明確交代遺產如何分配。給多或給少,全由企業家生前以自由意志決定分配結果;最好遺囑內也指定合適的「遺囑執行人」。

二、可運用信託

  自《信託法》施行後,民眾可多方面運用,例如:進行他益信託、遺產信託……等,可讓企業家百年後的遺產透過信託的方式妥善安排。

三、考慮做公益

  財富的累積,除了自身的努力外,也需要社會、環境等諸多因素的互相配合,故人應存有一顆回饋之心,為此除可成立「財團法人」外,也可運用「公益信託」,除讓企業家自己及子孫受惠外,更可按企業家生前的理念做好「利他」的工作,讓台灣社會更進步、更和諧;使弱勢的人們也有機會受到幫助,甚至有翻轉生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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