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大約是一般民眾最容易到的了。大至欠債不還、傷人身心,小至網路購物標錯價認不認,大的傷身,小的也傷神。遇到民事糾紛怎麼辦?只有打官司一途嗎?
其實不然,解決民事糾紛的管道多樣,不只上法院提訴訟一種。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指出,雖然所有的民事紛爭都可以訴訟解決,但是打官司要寫書狀,還得出庭,若不出庭就得請律師、調查證據、傳證人、言詞辯論等,程序既複雜又冗長,當事人需要花費很多勞力、時間、費用,尤其一個案件標的金額如果超過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的話,就可能歷經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有些到第三審廢棄原審判決發回以後還有更審,官司打到最後,真的可以說是「頭毛都變白了」。若能經由訴訟外之紛爭解決機制,短時間內解決民事紛爭,自屬最佳良策。
李永然律師強調,現在司法界、學界都鼓勵、倡導民眾多多利用「訴訟外之民事紛爭解決途徑」(ADR),以減輕當事人勞力、時間、費用的付出,同時也減輕司法資源之負擔,尤其特別強調人民享有程序處分權及程序選擇權。有哪些是屬於訴訟外之民事紛爭解決途徑呢?現行制度有「和解」、「調解」及「仲裁」等方式,其中和解、調解兩者特重維持兩造間的和諧,而仲裁則是適用於某些需要專業知識領域的案件,例如工程方面的糾紛及商務方面案件。
《民事糾紛解決法律實用手冊》即是希望民眾了解民事官司怎麼打、訴狀怎麼寫,並多多利用其他解決方式解決問題。本手冊內容涵蓋利用律師函及律師協調解紛爭、認識並撰寫存證信函、訂立和解契約、運用鄉鎮市調解及法院調解解決問題、認識小額訴訟及簡易訴訟、如何提起上訴、運用仲裁快速解紛爭等。此外,本手冊亦針對常見的欠債問題,專文探討如何運用支付命令討債、如何聲請強制執行、如何防止債務人脫產、如何辦理不動產之訴訟註記、如何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唯有了解問題,善用工具,才能在民事紛爭中成為致勝的一方!
《民事糾紛解決法律實用手冊》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率領高雄所吳任偉律師、桃園所許淑玲律師及永然地政士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黃興國地政士共同執筆,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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