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父母晚年都是女兒甲在照顧,甲想於父母往生後多分一些遺產,不知可不可以?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
解答:
若父母沒有事先以遺囑分配財產,按照《民法》的規定,要適用「法定繼承」,即是依照「應繼分」分配遺產。
如果女兒甲比較孝順,想要分得比「應繼分」多時,只能運用父母生前預立「遺囑」的方式,在遺囑內交待分配的方法,讓女兒甲多分一些,這樣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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